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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营改增”方案年内有望出台

2014年01月16日 07:1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张莫 赵婧 

  “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之一———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年内可能实现政策突破。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针对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国家有关财税部门以及诸多金融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调研,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要求四大行提交相关的调研和测算报告。保险业已经形成了一份比较充分的、整个行业有共识的调研报告,提交财税监管部门。

  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相关试点政策有望于2014年年内出台。

  据安永会计事务所中国间接税部门合伙人梁因乐介绍,在金融业“营改增”中,保险业是比较复杂、艰难的领域,其行业调研报告已经上报,接下来银行及资产管理等行业的测算可参考保险业调研的结果,按照目前的进展,下半年或明年初看到政策出台的可能性很大。

  “营改增”是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抓手。2013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已经推向全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纳入“营改增”。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5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这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至今尚未试点的电信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等都将进行“营改增”。

  目前,我国对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5%。据梁因乐介绍,国际上针对金融保险业征税不是主流。实际上,全球大部分有增值税或是货劳税(G ST )的国家都选择了免税,也有非常少的国家选择对部分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但是,从研究的趋势来看未来是要征税的。如欧盟已研究对金融业征收间接税(如金融交易税),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全面实施。”梁因乐说。

  因面临税基难准确界定以及征管困难等问题,金融业“营改增”一直被业内认为难度较大。业内人士普遍表示,目前关于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讨论不会有明确结论,为时尚早。估计要下半年才会有一些比较透彻的研究,出现较为成型的方案。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财税110号文提出的‘营改增’方案中,倾向金融业采取简易征收的办法。如果政策不发生改变的话,应该还是采取3%税率的简易征收办法。”

  然而多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如果金融业采取2011年的财税110号文提出的简易征收办法,就和以前征收营业税没有实质改变,意义不大。现在业内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包括进项在内的各种复杂测算。之所以大规模调研,极有可能不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了。

  至于税率如何确定,专家表示,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是精简增值税税率档次,因此金融业应该不会新增税率。金融业适用现有的一档税率可能性较大“当然也不排除在精简现在税率的前提下,给金融业一个创新的计税办法。”梁因乐告诉记者。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赵全厚表示,“金融业增值税税率可能保持在3%至6%之间。改革过程中,首先保持税负不变,第二步再简化税率档次。”

  梁因乐还告诉记者,关注金融业营改增方案,不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税率上。因为销项税是税基乘以税率,所以要综合考虑税基和税率,二者的设定要寻求一个平衡。“我认为,方案应该遵循这样的逻辑:税率有所上涨,然而企业因为可以抵扣,因而成本有所下降,产品价格就有了下降的空间,如此税基就变小了。”梁因乐称“在税基变小、税率提高的情况下,最终的结果可以是平衡的。”

  梁因乐举例说,一些即将要对金融业征收货劳税(G ST )的国家,其财税部门都会和物价部门有合作,测算征收增值税对相关物价的影响,以确保税点设置的比较合理,不应因为征收增值税而使得物价有所上扬。梁因乐说,如果银行以“营改增”为理由,令借款人成本提高,涉及面将很广,这是相关政策制定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税基应该是金融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的增值。必须对通过上下游环节进行精确测算,才能得出比较合理的结果。然而很多金融产品的结构相对比较复杂,必须依赖对金融产品有深度认识的专家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分析。”梁因乐介绍说“目前一些企业针对自己的业务进行调研,几千条成本数据一条一条梳理,之后再拿着对进项的分析和相关部委沟通。调研涉及上下游行业,范围较广。”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个金融保险机构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营改增”做充分的准备。而在“营改增”的过程中,IT系统的改造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将是一项最为巨大的成本投入,另外,IT系统的改造也将花费很长时间,甚至多达9个月“为了给金融机构更多的缓冲期,相关政策的制订很可能是在今年内完成,而真正实施可能会在明年年中。”一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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