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与证监会决定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为标准监督管理国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并联合组织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进一步推动《原则》的落实工作。
据介绍,此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对象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其运行的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和交易数据库(以下统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评估工作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个阶段,其中,内部评估工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1月底,外部评估工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