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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多省医保当期收不抵支

2014年01月27日 07:5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唐宁 曾亮亮 

  一方面是随医疗费用“水涨船高”而增加的基金支出,另一方面是持续攀升的城镇职工医保增收压力,医保基金“穿底”危机不容小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了这一风险的存在。

  在回应《经济参考报》此前刊登的报道“医保基金结余畸高7000亿花不出去”时,李忠表示,目前医保基金结余地区分布不均:比如说在一些劳动力流入的大省,由于人员年龄结构的问题,人员构成可能比较年轻,比如深圳医疗保险的支出相对较少,结余比较多。另外有一些省比如北京、天津,医保基金收支基本是平衡的。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省其实已经出现了当期支大于收的状况。

  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了有公开数据的云南、湖北、四川、辽宁、吉林、安徽等近20省份职工医疗保险收支和结余情况发现,上述省份2012年没有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

  例如,2012年,湖北省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61 .2亿元,支付154 .8亿元;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3.52亿元,支出161.54亿元;江苏省城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总 收 入531.6亿元,总支出418.7亿元;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18亿元,支出104.80亿元。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专家猜测,虽然从省一级的统筹层次看,医保基金缺口不明显,但同一省内各地情况并不平衡,收不抵支可能发生在市一级。

  “职工医保基金统筹层次还比较低,个别能到省一级,但基本上只统筹到市一级,但大多还是调剂金模式。”这位专家表示。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近日表示,截至2013年,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154.04亿元,但目前医保基金结余很不平衡,87%集中在珠三角7个市,而其他14个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基金结余仅占了全省的13%。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认为,各省公开数据之所以未有收不抵支,与统计口径有关。“职工医保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统筹基金现收现付,而个人账户则是储蓄性质,归个人所有,这部分钱大概占医保基金全部结余的四成。因此,如果仅从统筹基金看,有些地区可能已经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褚福灵说。

  事实上,在医保基金近年支出大增背景下,其“穿底”的隐忧正日益凸显。

  以北京地区为例,因调整医保支出结构,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封顶线、扩大报销范围等原因,医保统筹基金支出规模持续扩大。有统计称,2005年至2009年间,当年结余最少的年份也超过23亿元;2010年当期结余降至约11亿元,而当年医保支出费用增长高达40%以上。

  2011年,北京医保的当期结余只有不足8亿元;至2012年,北京医保累计结余已经不再增长,进入当期平衡状态。截至当年年底,累计结余只能支持不足五个月的基金支出,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规定,医保基金应留有一定风险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控制在六至九个月支出额最为适宜。

  此前,中国社科院一项有关测算得出初步结论称,城镇职工医保将在2017年出现普遍赤字,也就是说,二线以上城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将无法做到当年平衡。

  李忠表示,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推进,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别是推出了大病保险等政策,医疗保险基金现在支出的增幅已经高于收入的增幅。“从近两年的数据看,支出的增幅都高于收入增幅5个点以上。按照这种趋势,目前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已经越来越接近于6-9个月的标准。”他说。

  尽管短期资金无虞,但长期来看种种“控费”手段,虽可缓解眼前的赤字压力,却无法解决医保结构性问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通过吸纳年轻的外来就业人口暂时缓解医保支付压力,但这种做法只是利用大城市的资源优势,转移了代际矛盾,而不是将之消解。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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