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统一养老制度 打破城乡樊篱
2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的城乡区别,从基础制度层面破冰。城乡樊篱的基础经济制度被打破,发生在8年之内。取消农业税是第一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制度是第二步。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意味着中国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不再是农业与农民,中国经济从农村走向市场;建立城乡统一养老制度,意味着城乡分隔体制、劳动力流动的樊篱逐渐被打破。
基础制度改革总会受到指责。有人认为,目前统一的是最低层级的养老保障,只能勉强为年过60岁的老人提供基本保障;也有人认为,中国养老制度分成并不公平,分成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五大层级,本次合并的是保障程度最低的后两者,没有解决养老体制的不公平。不仅如此,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与四线城市养老保障差异极大,即使统一了城乡居民养老制度,也无法保证户籍自由流动。
指责城乡统一居民养老保险的理由不充分。而指责明显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改革,更是逻辑混乱。恰恰相反,只有基础制度改革,才能打破原有的不公,先有鸡才有蛋。
城乡居民统一养老保险,即政府建立起统一的最低标准的国民基础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每个中国人拥有伴随终身的社保账号,账户中托底的就是统一养老金,走到哪里都可以使用。这是建立公平的国民体制的扎实努力。想靠基础养老金过上富裕的退休生活,是个遥不可及的构想,连西方发达国家都做不到,何况中国?
改革沿袭先易后难的做法,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统一,而后是企业单位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制度,最难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等会放在最后,等到这一批老人退休老去,现在事业单位员工95%为聘用制,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水到渠成,这是一贯的以时间换空间的做法,以减少改革过程中既得利益的阻力。
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建立最高层级的“中央”保险制度,如果各个省份依然画地为牢禁止他省劳动力进入,就失去了建立统一保险制度的根本意义。
困难之处在于各个省份人均收入有差距,城乡统一养老保险水准各不相同,导致“中央”保险制度崎岖不平,劳动力仍然难以流动。
根据人社部的数据,2012年末,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37亿人,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9亿元,比上年增长64.8%。其中个人缴费594亿元,比上年增长41.0%,除去个人缴费之外的财政补贴1235亿元,基金累计结存2302亿元。另据人社部最新数据,2013年1月到11月,全国城乡居民为4.9454亿人,基金收入1823.2亿元。
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富裕地区高出一大截。2011年北京基础养老金标准就达到每人每月280元,自2011年起,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成都等地的城乡基础养老平均水准也高于全国两到三倍。
我们要看到,要让国人成为自由流动的“统一国民”,基础养老账户必须收归中央政府实现全国一盘棋,避免碎片化管理导致国内一个个行政区成为一个个画地为牢的个体。此次改革做到的是各个城市的城乡一体化,如成都、北京、上海内部实现城乡国民待遇,而离全国统一的待遇、劳动力自由流动,还有一定的距离。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