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市“圈钱文化”的浸淫下,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是司空见惯。为了达到圈钱的目的,发行人在IPO时胡乱编造几个募投项目,一旦募资到手,然后寻找机会变更募资用途,这种IPO的潜规则,投资者其实并不陌生。尽管如此,金一文化对募投项目的变更,还是让我与我的老伙伴们惊呆了。
金一文化于春节前的1月27日上市,然而春节后开市不久,该公司就于2月11日晚发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将6900万元原本投入零售渠道建设的资金,改投向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渠道。而此时,金一文化仅仅只上市了七个交易日。募投项目变脸速度之快创下A股市场新纪录。而这种募投项目的快速变脸,显然把IPO新政捅了一个大窟窿。
金一文化的募投项目为何会如此快速变脸?究其原因不外乎这样几种可能。一是原来确定的“零售渠道建设”项目原本就是不存在的,是一个为了融资的需要而编造出来的项目。二是原来确定的“零售渠道建设”项目虽然确实存在,但在该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之前,公司方面就发现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三是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即发现“零售渠道建设”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这都不能改变金一文化IPO时涉嫌虚假陈述的问题。因为此前金一文化曾表示,零售营销渠道建设是公司提升终端渠道控制力、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方式。通过建设零售营销渠道,可实现公司对渠道终端的控制力;建立公司与专卖店之间、专卖店与专卖店之间互动的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及时响应市场信息,提高公司对整个市场需求及趋势变化的敏感度;为公司实施品牌战略搭建强大的开放式营运平台。最终加强对公司销售终端的控制力度,形成多层次营销体系。
然而,仅仅只上市了7天,该公司就将之前鼓吹得天花乱坠的“零售渠道建设”这一募投项目变更了,如此一来,金一文化IPO时的信息披露就难免有虚假陈述之嫌了。
根据去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可以说,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是这次IPO改革的精髓所在。但金一文化在募资投向上朝令夕改,信息披露明显存在虚假陈述的嫌疑,甚至不乏欺诈上市的嫌疑。这是不是对IPO新政的一种置若罔闻呢?或者说,金一文化把IPO新政踩在了脚下?
应该说,金一文化在募投项目上的信息披露完全戳到了IPO新政的软肋。虽然IPO新政强调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但如何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却是IPO新政,甚至是证监会的整个监管体系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此一来,所谓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就只是一种空谈,或者只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敷衍。而更加重要的是,即便发行人的信披质量出现了问题,但如何处置仍然是IPO新政的一个短板。比如,投资者难免有些许的担心:证监会会向金一文化出手吗?而一旦出手,证监会又能拿金一文化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