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前向社会公布目前保留的18项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部21日又宣布再取消和下放3项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再迈新步伐。
财政部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中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权限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取消财政部和国资委负责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方案和协议审核”项目,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的“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项目。
2013年以来,财政部提出三年内取消下放1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计划,取消下放率超过本届政府提出的任期内减少三分之一审批事项的目标。截至目前,财政部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取消下放9项行政审批项目,另有2项待国务院审定后再取消下放。同时,财政部还在积极研究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项目。
财政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后续监管措施及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