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有行政审批7项,分别是:企业核准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定、特殊标志登记和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去年以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部署,先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7项,对比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简政放权幅度达50%。
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3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3项;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