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办理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从即日起首次采用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涉及分期偿还业务的首单债券为“09长城开(122982)”,偿还比例为发行额的30%,偿还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按规则该债券分期偿还后面值变为70元。
上证所就此发出的通知称,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1手债券对应的债券面值相应减少。相应的,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另据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央国债公司也是以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上证所此举不仅能够提高服务效率,还将有利于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市场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