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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超日债事件属个别 应理性看待

2014年03月14日 15:4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关婧)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债券市场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市场体系稳定,债券市场投融资需求依旧旺盛。张晓军指出,如超日债等个别地区债券违约事件的发生,是正常市场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应该正常理性看待。

  张晓军认为,目前债券市场并没有出现普遍性连锁性的违约事件,证监会下一步将加强债券市场风险披露,完善债券受托人和持有人适当性制度,维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首例公司债券违约事件

  3月4日晚间,*ST超日董事会发布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至此,“11超日债”正式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根据*ST超日的公告,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公司称,由于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公司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400万元。而全部应付利息,应为8980万元。

  按照超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利息支付中规定,公司须于每年的3月7日之前支付公司债利息。对于今年,也是超日债的第二期利息,能否按时足额支付,一直是债券市场瞩目的问题。今年2月28日,超日公司刚刚发布了2013年业绩快报,预计亏损13.31亿元,这是超日公司第三个亏损年头。因连年亏损,当年最大的光伏企业、中小板上市公司超日太阳,以及其发行的“11超日债”已于去年7月16日被暂停上市。此前超日公司也多次发出“公司资金链紧张的局面未得到有效缓解”声音。显然,此次违约,几乎是在市场预期之内的“有序违约”。

  市场早有预期

  光大保德信基金认为,从信用体系建立和清理过剩产能的角度来看,此次违约并不是一件坏事。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基基金经理李慧鹏也表示,虽然该公司在2013年3月如期兑付了首期利息,但违约风险一直高悬。当2013年公司经营继续亏损的消息坐实之后,债券违约已在所难免。

  李慧鹏认为,自2005年至今,中国信用债市场容量已增长至近10万亿元。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张,以及低资质发行人快速扩容,增加了信用风险暴露的概率。如今“狼真的来了”“超日事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是中国信用债市场发展、成熟的产物,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不少业内专家表示,中国需要更加开放的市场,允许违约就是朝这一方向发展的重要心理环节,这是一件好事,因为一个正常的经济体需要违约来更好地为债券和其他债务产品定价。

  业内:为投资者敲响警钟

  招商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随着信用风险在身边引爆,无论是机构投资者、零售投资者,还是承分销机构,抑或评级机构,都必须正视信用风险重估的问题。

  德意志银行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马骏表示,违约事件将显著提高市场为风险定价的能力,降低金融机构出售高风险产品的动机,控制高风险产品发行商向市场过度借贷的能力。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总经理魏凤春指出,超日债违约打破了公募债的刚性兑付传统,是中国债券市场走向正常化的第一步,也是对债券投资者的一次风险教育。不过,这次违约仍然超出了部分投资者的意料,他们大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当地政府会从中协调、安排兜底。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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