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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担保扎堆开业 或涉违规揽资

2014年04月17日 13:46    来源: 齐鲁晚报      后记

  从去年开始,济南市各繁华路段开始不断涌现出一些投资担保公司,这些公司多数装修豪华,门口巨大的led显示屏不断滚动播出招聘理财经理和公司业务宣传的资料,并宣传承诺可以达到年化收益率14%以上。本报读者刘先生近期就收到了此类公司的一份传单,根据刘先生反映,该公司工作人员向他介绍的时候表示,公司不碰客户资金、有足额担保,并且满足国家各项法规、政策,十分安全。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名为投资担保

  实为资金通道

  从记者拿到的宣传单页来看,通过该平台出借资金,1-9万元,年收益率为13.2%;出借10-19万元,年收益率为14.4%;20万元以上可以达到15.6%。即便与信托相比,这样的收益也是十分诱人的。

  根据读者提供的信息,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一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上来就强调了自己是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公司通过筛选找到匹配的客户,融资方来担保公司当面签借款合同还有担保合同,通过一对一的对接,将钱直接打到用款方的账户上,在借款过程中,平台负责担保,如果出现问题,担保公司将代偿付本息。

  针对这种模式,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专家表示此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大多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非无照经营。但从事投资理财这类金融业务,他们并没有资质和证照,因为所有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担保和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从根本上讲,不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国家规定都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市面上各种投资担保公司吸收客户资金,撮合再放贷出去,成了不是银行的银行,属于违规超范围经营。

  偷换概念、违规宣传严重

  记者无法真实了解融资企业的情况,当然也无法依次断定融资企业经营有问题进而判断投资者的资金会出现相关风险。但是从记者掌握的信息来看,多数投资担保公司对于自己从事这样的业务却做了相当多的包装,有的甚至混淆概念,这难免会让人对这样的企业是否诚信产生疑问。

  以记者拿到的宣传单页上来看:该公司宣称的投资优势第四条为本公司与您签订的事项符合国家银监局2013年8号文规定的三方的《借款担保合同》,公开了借款人的借款信息,明示了出借人的资金去向。然而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银监会2013年“8号文”)。该《通知》试图规范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业务。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这一规定主要用来规范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无任何关联。该公司利用这一条款宣传纯属无中生有,误导投资者。

  再比如,该公司宣传的优势第二条表示,出借人可灵活选择出借金额、时间。合同期限内出借人亦可以随时抽回资金。按照正常的理财规则而言,企业融资都有一定的期限,期限内如果提前支取,投资者是要遭受一定损失的。但是根据该公司的宣传来看,如果出借人可以随时抽回资金,那么只存在一种可能,就是担保公司垫资协助投资者抽回,也就存在了担保公司存在资金池的情况,而资金池即便是在银行业也是严令禁止的。

  记者后记

  原本为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的担保行业因为部分“别有用心的创新”,近期变的鱼龙混杂。去年在洛阳也曾经出现几百家担保公司急速扩张的现象,但是自发生了大华投资担保公司和国担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之后,该地区的投资担保行业一度偃旗息鼓,据不完全统计,该地区涉案资金超过10亿元。

  某银行一名资深人士对记者坦言,一些担保公司从事的业务更像是民间借贷,用比银行高的利息将钱从个人手中揽上来,再以更高的利息把这些钱放出去。若按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放贷,借款企业的利润率至少要在24%以上才能付得起如此高昂的资金成本。“现在,什么样的企业利润率能达到30%以上?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这类民间借贷资金链迟早会断裂。”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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