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10号文,该文件主要从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据悉,10号文十八条要求中,至少十条针对支付机构在以往操作中不配合银行的违规行为。对于10号文,业内人士分析称,如果相关规定被严格执行,那么银行面对第三方机构的被动局面将改变。
监管联合发文
A 对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等细化 或影响开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户体验
重申客户双重身份鉴别:10号文再次重申了客户身份认证的重要性。要求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10号文再次强调银行在用电子渠道验证客户身份时,应采用双因素验证方式对客户身份进行鉴别。
商业银行应设支付限额:10号文明确提出银行应设置支付限额,要求银行首先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的账户关联、业务类型、交易限额等,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业内人士认为,这实际上代表着,监管层认可了此前业界备受争议的四大行下调支付限额的行动。
与银行共享客户和交易信息:10号文和去年央行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指出,“收单机构应当正确选用交易类型,准确标识交易信息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至少应包括: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户名称、类别和代码,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类型和代码,交易时间和地点(网络特约商户的网络地址),交易金额,交易类型和渠道,交易发起方式等。
第三方支付进一步受限:10号文以近20个条款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同第三方支付的合作。这是自3月央行暂停二维码(条码)支付业务以来,又一次针对该行业的规范行动。但与上月不同的是,银监会领衔了此次规范市场合作的行动,并且向与支付机构合作的银行业机构提出了要求。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增加银行的身份鉴别,会影响开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户体验。
B 或影响快捷支付、余额宝等申购 监管层认可四大行下调支付限额
中金公司也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和数据共享面临挑战,但实际效果取决于执行力度。“继四大行下调快捷支付的支付限额后,此次10号文中提到的两点,可能会对快捷支付,包括余额宝等的申购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10号文明确提出银行应设置支付限额,要求银行首先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的账户关联、业务类型、交易限额等,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中国证券报》报道称,业内人士认为,这实际上代表着,监管层认可了此前业界备受争议的四大行下调支付限额的行动。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曾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弱实名账户,无法像银行一样完全实现实名制账户,可能会对反洗钱造成障碍。据财新网报道,10号文延续了此前银监会的86号文和央行的5号文的基调,从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发,对有针对性的问题细化了规范,涉及客户身份认证、信息安全、交易限额、交易通知、赔付责任、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和行为、银行的相关风险管控等。86号文是银监会于2011年8月下发的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有关规定,5号文则是今年1月央行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卡管理业务的有关规定。
综合全景
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对
A 或被迫分享客户信息等“重要资产” 财付通昨紧急研讨二维码标准
“10号文”再次重申了客户身份认证的重要性。要求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对此业内人士告诉记者,“10号文”的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开通、用途等功能将受到进一步限制。此外,客户和交易信息是大数据环境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重要资产,如果未来被迫和银行分享,将影响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数据的价值。
10号文出来,第三方支付巨头有什么反应?记者昨晚联系到了支付宝方面,但到记者发稿时位置,支付宝也没有相关回应。另外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腾讯财付通获悉,当日他们即召开了关于条码(二维码)应用于支付领域的技术标准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来自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信部、公安部研究所、银行卡检测中心的多位国内二维码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
来自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197.4亿。在此背景下,作为可能是目前最便利的移动支付方式——条码(二维码)支付标准的出台迫在眉睫。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表示,对于条码(二维码)支付,希望相关各方能够积极地协同,在技术规则、技术标准,特别是安全防控标准方面,能够尽快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下,逐步稳妥地去推广。
财付通安全风控专家张平博士表示,在央行的相关指导意见出来后,财付通即展开了对条码(二维码)支付业务的风险排查,并配合对相关业务做了暂停处理。目前财付通的风险率一直控制在十五万分之一的比率下。
来自银行卡检测中心的专家孙茂增表示,二维码本身并不存在安全或者不安全问题,应该把二维码放到支付的环境中去研究交易环节安全性。来自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二维码国际标准起草人张得煜则认为二维码支付前提要建立二维码的标准,而且二维码的标准最好是自主的标准。
财付通方面表示,目前,微信支付的支付和安全系统均由财付通提供支持。财付通已提供分期支付、委托代扣、epos支付、微支付、快捷支付、财付通余额支付等多种支付产品。至2013年财付通交易额已超过1.5万亿元。就财付通来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这个理念、政策没有改变,而且也不会改变,强调消费者保护、强调风险防范,这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B 不受10号文“风限”影响 理财通昨又上线新基金
似乎没有受到10号文“风限”的影响,昨天,微信理财通又出了新投资品——同时上线广发天天红、易方达易理财两款货币基金产品。至此,理财通已引入了四家大品牌基金公司华夏、汇添富、广发、易方达。用户可根据自己的投资理财喜好,在理财通平台里选择适合自己的货币基金。
“与业内余额宝等独家合作模式不同,理财通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理财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进一步打造开放式的金融服务平台,未来继续引入多家基金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更方便、安全、透明的理财服务,并取得更好的理财收益。
“互联网技术、服务、用户基数优势,与基金公司的综合金融优势相结合,相信将擦出不小的火花。”业内人士分析表示。
据了解,用户通过理财通购买基金,只需要在微信相关界面中选择基金产品存入,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就能购买成功,整个购买流程1分钟内便可以完成。这样简单,是否安全?有没有与新出台的10号文相悖的地方?10号文出来后,在支付用户认证方面会不会有什么变动和改进?对此理财通暂无相关回应。
扬子晚报记者 徐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