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透露,已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核准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开始迈上新台阶。
《资本办法》整合了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和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确定了标准方法和高级方法两种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式。过去,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均采取由监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方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级方法是商业银行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选择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和监管资本的方法。商业银行申请高级方法应当在体制机制、计量模型、数据IT等各方面满足实施条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采用高级方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实施高级方法目的是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让银行通过内部模型这个统一的“尺子”去量化风险,使银行风险管理更加系统化、一致化、精细化。
银监会表示,实施高级方法,将推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从定性为主转变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业务经营和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决策支持,实现风险、资本和业务三者有机结合,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模式转型。核准实施后,六家银行将按照高级方法的要求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