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行业规模狂飙突进而又不断爆出非法集资、倒闭跑路等多重问题的P2P网贷,已经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近日,银监会举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P2P行业监管成为焦点之一,据悉银监会已经开始启动P2P监管细则的研究工作。
P2P作为一种新生的金融业态,需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行适宜性监管。将之视为骗子行业急于一棒子打死的大棒政策、以行业自律为名的放任政策,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认为,对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等的适度监管,实行注册制是一条可以探索的路径,可结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率先实行注册制试点,以注册制在金融创新与政府监管之间寻找平衡点。
提高准入门槛
P2P网贷实行注册制的含义,就是申请者须到全国性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注册,不是简单地在地方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不是过于严格的发放牌照式的核准制监管。注册制虽然不对申请公司进行实质审查和价值判断,但并不是不做审核,仍然需要企业将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主管部门申报并申请注册,对注册企业是有门槛要求和准入标准的。
媒体报道,不久前,国务院最终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行业的监管和研究,P2P行业监管正式归口银监会。那么,P2P网贷平台的申请将来需到银监会进行注册,并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
目前,我国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只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其设立条件与其他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无不同,市场准入标准并没有特殊要求。
P2P网站在工商与通信部门登记与备案后,并没有有效的动态跟踪管理,导致P2P网贷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各种违规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出现倒闭跑路潮。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共计27家网贷平台出问题,涉及金额超6亿元。2013年出现75家跑路或倒闭的P2P平台,涉及金额12亿元。最近,深圳旺旺贷疑跑路,P2P网贷风险愈发引起重视。
注册制下的申请准入标准可由目前的几十万元大幅提高到几千万元,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防止诈骗者与无经营能力者进入。公允地说,利用P2P创新模式欺诈骗钱的只是少数公司,多数公司都是经营能力不足,对P2P的风险估计不足而经营失败。其原因就是部分人看到网络借贷无行业门槛,在既无经验又无资金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去年出现问题的75家P2P平台,经营不善导致的提现问题占到80%,跑路和欺诈平台只有15家。这些资金链断裂的平台,虽然不是有意诈骗,但由于资金实力不足,倒闭后无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因此,提高行业准入标准是P2P规范化的需要。
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让网络借贷平台透明化,可以及时预防问题平台的产生,也让P2P网贷平台走向规范。目前,很多P2P网贷平台仍然没有把借贷双方的信息置换和资金交易分开,双方的资金操作普遍采用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平台自身账户的方式,中间账户的资金和流动性情况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目前国内众多P2P网站将本金安全的宣传放在首位,旨在吸引更多的理财用户,忽略了坏账等核心数据的公布,风险的不明确,使出借人缺乏风险辨别意识。
在不涉及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P2P网站应及时公布与投资风险息息相关的财务数据。P2P网贷平台应判断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向出借人明示投资风险,为平台两端的客户进行风险匹配。
大数据基础上的风控
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这其中的步骤是获得数据,分析数据,建立风控模型。在全行业大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手段进行信用评估,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有效控制坏账率。监管部门也只有在大数据基础上,才能及时准确地对平台的运营进行有效监管。《2013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2013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额高达1058亿元。今年3月全国P2P网贷总成交额为155.08亿元,日成交额5亿元。如此海量的网贷平台和交易,如果没有大数据支持,监管部门不可能进行日常监管和全覆盖监管。
现在,整个金融体系获取数据都来自央行的征信中心,但央行的征信数据对P2P网贷并不十分适用。因为中国的小微企业和绝大多数个人在央行并没有相关的征信记录。建立大数据,需要开放央行征信系统,使互联网金融公司接入,同时推动工商、税务、司法等各类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共享。P2P网贷还需要广泛合作,建立网络时代的征信体系。
运营监管的核心是如何有效地控制坏账率,但由于缺乏大数据基础上的征信体系,P2P行业的坏账率逐渐走高,2013年高位盘旋在3.5%~5%。但有个别网贷平台已经超过6%。P2P公司坏账率高的直接原因,是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征信数据的残缺不全,使P2P公司难以实现完全的线上授信审批,目前多数都以线下的销售团队和贷款审批团队为主。
P2P公司坏账率高的另一原因是高利率。网贷天眼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P2P行业平均利率为25.06%,平均期限仅为3.95个月。秒标、拆标、假标、类似高利贷的高利率、自融资等背离金融原理的行为,在行业内也是普遍现象。
金融创新与违规犯罪往往在一线之间,银监会可借鉴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列出投资“黑名单”和投资禁区,例如银监会发布会上申明的 “四个边界”: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对P2P和股权众筹行业,需要明确规定哪些是不能触碰的投资禁区,把握投资底线,对越界行为严厉监管,单纯的行业自律是无法守住底线的。
网贷平台的频繁倒闭跑路、非法集资,是行业的最大问题,是对投资者的最大损害。业内专家提出的建议是让投资者分清平台性质并分散投资,出事后及时报警,但这并非良策。
P2P网站退出过程中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关键是建立网贷质保金制度,在网站注册时缴纳相当数额的风险保证金。如果网站跑路、资金链断裂或经营不善倒闭,则以此质保金赔偿投资者。同时引入退市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投资者公益性维权组织和司法救济机制。全国工商联今年向全国政协提交了 《关于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建议在P2P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共同基金和短期拆解平台,及时接续企业资金链,实现风险分摊,防止破产后的连锁反应。
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为主的监管理念,为网贷行业的创新留足了空间;而设定行业准入标准、严格的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平台运营监管、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退出机制,可以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对新兴的P2P行业,应该实行非审慎性监管原则,在严打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行为的同时鼓励金融创新,寻求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注册制的监管模式正与此契合。(作者朱邦凌,为资深市场观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