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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举牌潮”意欲何为?

2014年04月30日 13:2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股市近期最令人神往的猜测之一是:两大保险新锐生命人寿和安邦财险的下一个目标是谁?金地集团下一步怎么走?不管如何,这两家保险之所以吸引眼球,除了颠覆人们对保险投资的传统印象外,关键是在大多数券商并不看好股市的大环境下,数百亿险资实实在在地进入了股市。

  险资举牌的逻辑

  如此大规模集中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理论上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直接以股票投资入账,毕竟账面利润十分丰厚。生命人寿、安邦保险分别买入金地集团11亿股和4.47亿股,按本轮50%的累计涨幅计,两家的账面利润合计达到50亿元以上。显然,这会极大地改善其财报。所谓“好日子先过”。二是以长期股权记入资产负债表。生命人寿可以把金地集团合并报表,而安邦则可以权益法入账。如此最大好处是可以规避来自股价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这样,在股市进入牛市或顺利套现后,可调节资产负债表。

  从过去数年的情况看,分散式投资所带来的巨额浮亏,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偿付能力。集中持股的最大优点目前时间点上已经体现。当然,未来以什么样的价格套现还有待观察。此外,在目前另类投资已经开发过度、且已有爆发信用风险可能的情况下,优质的地产、银行可以有良好的股利,股息率达到5%甚至7%,尽管有股价波动风险,但作为长期投资,其综合风险小于另类投资。

  从产业融合的角度看,险资之所以投资地产股四大龙头之一,其目的应该有深层次考虑。养老地产正日益成为保险公司的投资方向,有些保险公司已把养老地产作为战略重点。从此角度看,大地产商有全国性的分支机构、广泛的土地储备、完善的人才体系等,控股大地产商的最大战略优势,就是可以快速推进养老地产的全国布局。事实上,保险资金近年一直在寻找投资洼地,其中不动产投资成为新选项。生命人寿过去一年来积极拿地,但其地产开发能力往往需借助于其他地产公司。可见,两者有很好的共振基础。

  当然,从房地产公司的角度看,房地产业或已告别黄金年代,也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增长发动机。如果说过去住宅市场因为人口红利而蓬勃发展,那么在中国进入老龄化后,养老地产也许才刚刚萌芽。所以,如果保险、地产合作,尤其是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其战略前景将非常诱人。

  集中持股的收益与风险

  作为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习惯于分散投资,在过去很长时间内更是以跑赢大盘为出发点,因此很多时候是根据行业权重来配置股票。但是,2010年后,大盘不给力,跑赢市场但亏钱的情况极大地影响了险资投资收益率。尤其是近两年的结构性行情更是颠覆了过去的投资经验。因此,以生命人寿、安邦保险为代表的大中型保险机构,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始尝试集中投资。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13年底,安邦财险、生命人寿除前述投资外,还分别持有招商银行14.44亿股(占5.73%)和10.31亿股(占4.09%),最新市值高达145亿元和105亿元;另外,生命人寿持有华夏银行股份的1.77%、农产品10%、中煤能源7.88%以及持股茅台、五粮液和多家H股等。如果加上最新的安邦保险举牌金融街,这几大重仓股合计资金至少达350亿元(生命人寿)、205亿元(安邦保险)。如按照已披露的2013年数据,其权益投资比例已经在30%左右。换言之,这已经是保监会规定的上限。从此角度看,要么是极度看好股市,要么是异常激进。

  从其投资的业绩看,通过高举高打,目前看举牌个股的账面利润总体较为可观,但能否落袋为安则有待时间的检验。事实上,除举牌的金地集团、金融街、农产品外,其他并无利润。例如招商银行的浮亏约为8%-10%,首钢资源H股浮亏在30%左右,可见实现利润并非如想像得容易。理论上讲,通过不断挖掘合适的投资品种予以举牌,可以获得短期内的超额账面利润,但其成本也不容忽视。除了投资时间难以估量外,关键是其资金成本及资金久期。如果是财险资金,则一般以一年为主;如果是投连险,也是一、两年为主。以短期资金进行长期股票投资,其风险不容忽视。从国际经验看,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改善公司经营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因而通过合并报表(例如,巴菲特通过股利分配来实现利润)来实现利润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单纯通过二级市场集中持股来获利,目前成功的案例还不多。当然股市初期坐庄成功的很多,但在目前如此严格的监管环境下,两保险机构的投资模式无疑有待观察。

  监管部门应做三件事

  应该说,当前股市已进入机构投资时代。在目前的低迷市况下,两家保险机构投资者携数百亿资金入市,监管部门应予以鼓励,但证券监管部门目前还需做三件事。

  一是有必要敦促这两家机构投资者就收购目的予以必要披露。事实上,市场高度关注两保险机构如此收购的目的。尤其生命人寿已持有金地集团24.8%股份后,应该告诉中小投资者其长期计划,尤其是收购后有无战略规划等,仅仅披露财务投资恐怕并不足够。

  二是需要调查信息披露是否足够,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是否有内幕。金地集团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福田投资公司(“福田投资”)与两家保险机构过去存在关联。比如,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将2.15亿股(约占金地集团4.808%)的股东表决权“无偿地全权授权”福田投资。让人很难理解的是,两家均在深圳的保险公司是如何相互独立地同时看中、且坚决地你追我赶地通吃金地?上述问题都需要解释,股市需要讲游戏规则的机构投资者。

  三是加快推动制度建设。以此为契机,为长期投资者有机会介入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法理基础。我们注意到两家保险机构持有金地集团35%的股份,远超福田投资的7.85%,但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较有限。因此,监管部门应在法律层面规定,在董事会没到换届期间遇到股权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赋予新晋大股东的相应权力。既然《公司法》要求5%以上的股东不能在6个月内卖出,就应该给其对应的、介入上市公司的权利。

  总之,对于新事物,无论是市场还是监管机构,给予一定的容忍度是必须的。尤其是在当前的低迷股市下,应敞开大门欢迎资金入场。尽管如此,如何让市场更为公平,如何避免潮水退潮后撒落“一地鸡毛”,始终是市场各方的责任。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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