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日前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今年年内,铜陵市将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补贴、外地居民购房落户等方面给予购房者大量优惠。
根据最新出台的《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凡是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铜陵市(含铜陵县和开发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包含二手房,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由同级财政按房价1%的比例给予契税补贴。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适度放宽也是此次新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铜陵市规定,在职工申请贷款资格认定上放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要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由过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放宽为个人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在贷款额度方面,提高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职工家庭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比原额度提高了20%;同时,职工首次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策,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有改善自住住房条件意愿的铜陵市职工家庭,可准予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同时,承租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家庭,在有能力获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时,政府将给予其住房贷款实际支付贷款利息50%的利息补贴。
在户籍方面,铜陵市还明确,外地居民在该市购商品住房,可凭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此举改变了以往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后方可迁入户口的限制性条件,但也规定,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不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