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正式推出,将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开展试点,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在内的10家民营企业参与试点。允许设立民营银行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的一项重大举措。
长期以来,金融抑制禁锢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扭曲了金融结构体系,由此又阻碍了社会产业融资关系的畅通。一方面,民间资本、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不畅,另一方面,大量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长期无法解决,民间融资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这就使影子银行大行其道,整个社会融资成本高企,也使民营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举步维艰。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银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希望所在。当前,我国正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优化金融结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是深化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
然而,对现有银行而言,民营银行的开禁无疑是竞争压力的加码。尽管当前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另外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几乎垄断了大型客户,但在小微金融、私人银行客户方面与中小银行却是全面的同质化竞争,而且最近几年包括四大行在内的所有银行都在小微金融业务上展开了近乎白热化的竞争。可以说,在中长期内大型商业银行的地位不可动摇,但是如果其不在市场定位、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上有长远的规划并占据特质化领先优势,难保将来没有后顾之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有100多家民营企业排队申请设立民营银行,掀起了一股“民营银行热”。随着试点方案的尘埃落定,民营银行在发起设立的热潮之后,着实需要更多冷思考。首先,民营银行是否能在短期内争取到良好的市场环境,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还需进一步观察。其次,民营银行本身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服务中小企业会带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加之民营资本天然的逐利性,都会使其风险系数高于大型银行。再次,若参与组建民营银行的企业把转型发展银行业当作自身企业筹资的工具,那么民营银行的前景未必乐观。
目前有几个关键点不容忽视:开放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或设立民营银行,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制定细则,在准入条件上仔细论证,包括发起人资格、发起设立方式、与关联企业关系的划断、经营定位与经营发展规划等,需要明确到位。另外,应从国家层面确立风险分担与保障机制,如建立民营银行存款保险机制、监管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等必要的组织、程序、执行保障功能体系,使民营银行拥有基础制度和执行制度护航,享有切实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氛围。惟有这样,民营银行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 贾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