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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蓝皮书开出监管“药方”

2014年05月13日 07:53    来源: 金融投资报    

  狂飙突进的规模、盘根错节的结构、融资与项目的错配……在种种问题中走来的影子银行,风险正在迅速加大。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正式发布《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 (下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2013年广义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的比例降低至19%。银行体系的同业业务是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关键环节,应是未来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

  影子银行规模“滚雪球”

  金融蓝皮书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体系内影子银行规模达5.17万亿元,从2005年到2013年,规模上涨近26倍,平均每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50.3%。

  影子银行,即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

  蓝皮书指出,广义的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产品除了狭义影子银行体系之外,还包括同业以及很小部分信用证、汇票及代付等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贷融资及其创新方式,统计上大致可以只考虑同业业务,以此大致估算,广义影子银行体系规模约为33万亿元,占2013年9月末银行体系总资产143万亿元的23%。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同业业务中一大部分是正常的同业资金往来而非信贷性安排,因此上述规模仍然被高估。综合50%的类信贷比例,那么广义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的比例降低至19%。

  影子银行规模的狂飙突进,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共同发布《中国金融政策报告2014》(下称《报告》)中,也得到了进一步阐述。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体系内影子银行规模达5.17万亿元,然而,从2005年到2013年,规模上涨近26倍,平均每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50.3%。其中,委托贷款作为这部分影子银行的主要方式,占比几乎达到一半。

  在清华大学国家研究院院长吴晓灵看来,中国的影子银行发展是对正规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也是发展直接融资的有序渠道。不过,超过GDP40%的规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理论界和金融界对影子银行风险的担心。毫无疑问的是,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主导的金融体系,同时也改变了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结构特征。

  同业业务不能“一刀切”

  金融蓝皮书认为,不能采取 “一刀切”的方式禁止相关业务,而应该以信息透明来化解同业业务中的金融风险。

  毫无疑问,随着影子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金融体系内部关联性大大提升,风险传染性亦成几何级数增长。因此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不过,蓝皮书指出,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大小并不是最重要的,基于同业业务的信用扩张机制才是中国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关键环节。事实上,同业业务的扩张,使得商业银行不仅为影子银行业务提供通道,甚至表内亦从事“影子业务”,同时进一步使得银行体系的风险结构发生实质性变化,扩大了银行体系内的内在关联性,金融风险空间传染性更强,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比银行主导的单一体系更大。因此,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用创造环节即同业业务应是未来影子监管的重中之重。

  银监会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曾指出,应有效控制同业业务规模和比重,有序推进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而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201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亦称,同业业务快速增长有其客观背景和现实需要,但也存在发展不规范、规避监管、期限错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效果,存在风险隐患。不缴存存款准备金、节约资本和拨备、不受存贷比约束、交易对手之间互利……这些无疑都令同业业务成为了部分银行机构面对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时的一根避雷针。

  针对同业业务,蓝皮书开出“药方”,首先应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规范与鼓励引导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应做到疏堵并举、以疏为主,鼓励、规范与引导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以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和多元化融资体系;其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相关业务,而应该以信息透明来化解同业业务中的金融风险;再次,应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并适当考虑资本金和风险拨备要求。但在资本金和风险拨备要求方面,应对同业业务特别是非传统融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针对非标准债权类资产的不同类别,应适用不同的资本金和风险拨备,且其水平可以低于一般性贷款。

  此外,吴晓灵也坦言,从事金融活动时,影子银行还存在法律关系模糊、市场运作混乱、刚性兑付严重、有效监管缺乏这四方面问题。“如果做到针对不同问题进行分别监管,影子银行的发展将有助于我国直接金融的发展,将有利于我国金融结构从过重的间接金融结构发展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均衡发展的结构。”

  近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发布《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指出2013年广义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其中同业业务是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关键环节。

  同业业务——泛指商业银行同业之间的业务。具体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其中,同业业务的信用扩张机制是中国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关键环节。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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