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布,旗下打车软件领导品牌“嘀嘀打车”即日起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
小桔科技方面表示,此次品牌更名,是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全新的品牌形象有利于推动“滴滴打车”品牌产品更好地开拓市场。
依据小桔科技官方的解读,更名为“滴滴打车”,一是取与象声词“嘀嘀”的谐音,二是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意。滴滴方面介绍,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滴滴打车”的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申请。2014年4月27日,“滴滴打车”通过了初审并予以公告。随后,小桔科技启动了品牌更名准备程序,经过三周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最终确定5月20日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
业内分析认为,滴滴改名也是出于商标侵权避嫌考虑。近日,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宣布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标,并赔偿8000万元。“妙影电子”认为自己申请成功的“嘀嘀”和“小桔科技”申请中的“嘀嘀打车”,品牌核心都是“嘀嘀”,而且双方申请商标类别都是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