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开通网上交易机构版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机构投资者的支付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5月23日起,面向机构投资者推出南方基金网上交易机构版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方式设置及修改、交易撤单、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
四、适用基金费率
机构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汇款支付认购、申购前端收费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 标准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五、操作程序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通网上委托方式:
(1)已在本公司开户的直销机构投资者,需要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下载并签订《南方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书(机构)》。
(2)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需要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下载并签订《南方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书(机构)》并同时提供相关开户材料。
(3)机构投资者填好上述材料后,传真至0755-82763900,或邮寄至直销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层,邮编518048),由直销中心为机构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并开通网上委托业务。
2. 机构投资者被告知开通网上委托方式后,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登录地址为:https://mall.southernfund.com/fundorg,按照有关提示进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操作。
3.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申购申请时,需自行将足额认/申购资金转账汇款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4. 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机构投资者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4000 0204 1920 0076 10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六、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南方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机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南方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网址:www.nf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直销中心电话:0755-82763905/3906
八、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