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退市”一词成为笼罩在A股市场上一大阴霾,监管部门在短短6天时间里三次谈及退市制度改革。与此同时,上市时间长达17年的长航油运(即退市长油),距离退市仅剩3个交易日。不过,昨天长油上演最后的疯狂,盘中一度涨停,大量资金参与豪赌,甚至有股民称:“买它就是等着退市的。” 扬子晚报记者 徐建华
回光返照
退市长油冲击涨停,离退市仅剩3个交易日
昨天早盘前半小时,退市长油走势平稳,但其后即被大量买盘拉升,一度冲击涨停。截至收盘,退市长油报0.80元,涨幅6.67%, 换手率2.60%,成交量也明显放大,全天成交额6988万元。记者了解到,退市长油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4年4月21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目前只剩最后3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4年6月4日。如无意外,退市长油将于6月5日摘牌,成为A股市场上首个退市的上市央企。另据了解,长油公司将于6月12日在南京召开股东大会,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交流。
近期退市长油消息满天飞,公司28日连发三份公告,公告称,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863942535股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冻结。与此同时,又有媒体曝出长油拥有过百亿元的表外负债。如此巨大的负债,为长油未来的命运又添加了几分未知。
火中取栗
昆山股民买入近百万元,“买它就是等退市”
退市日的逼近丝毫没有影响退市长油最后的“疯狂”,那么到底是谁在买入此股票?昨天晚间,上交所发布的交易数据显示,都是散户在买进,未见机构身影。其中华福证券厦门湖滨南路营业部位居买入榜首,累计买入157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位于我省的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营业部也登上“龙虎榜”,共买入87万余元。
近期,退市长油各大股吧里可谓热闹非凡,记者注意到,对于退市长油抱有乐观态度的股民不在少数。有一位网名叫“八爪鱼”的股民称, “买入这只股,就是要等它退市,我不要这点钱了。”该帖随后引来了无数的点击率和跟帖,大部分股民对此说法表示认同。这部分“富贵险中求”的股民们认为,之所以值得搏一搏,主要基于退市长油的资产规模庞大,股本雄厚,且其配置的资产大都具有不可替代性。待船运行业复苏,不排除其恢复上市的可能。对于长油未来恢复上市前景,有业内人士解释说,根据规定沪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这也意味着*ST长油即使能再次回归A股,时间也可能在2016年以后。
重拳出击
退市制度改革要动真格,股民豪赌应当谨慎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近期频吹风,最近短短的6天时间里,三次谈及退市制度改革。无疑,退市制度改革要动真格了。在目前证监会落实新“国九条”的规划中,退市制度进一步改革已经被明确提出,这一次的退市制度改革会有不同,热衷于炒作退市股的投资者或许应当引以为戒。对于市场资金豪赌退市长油,市场专业人士也提醒股民,目前该股退市已没有悬念,加之基本面没向好的可能,因此其股价不可能逆转。退市之后的重组预期,其时间成本和重组不成的巨大风险,都是投资者应该谨慎考虑的。目前,除了退市长油以外,目前A股中仍然有一批退市高危公司,需要投资者规避风险。上周五,证监会最新通报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有39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4家公司因触及净利润或净资产指标被暂停上市;5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按照规定,上述这44家ST公司以及4家暂停上市公司,将是未来退市改革的“重灾区”。这其中,包括上市时间才3年多、上市时风光无限、并创下沪市最高发行价纪录*ST锐电(原华锐风电),该公司去年亏损高达逾34亿元。还有ST超日,前天起已暂停上市。
股民呼吁南纺股份退市,知名律师宋一欣指出——
不退市更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除了退市长油,江苏另一家上市公司南纺股份也是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针对南纺股份因连续五年虚增利润而被罚却未退市的情况,证监会表示,尽管南纺股份被追溯出连续5年财务造假,但之后两年又连续盈利,考虑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暂不退市。
据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报道,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南纺股份不退市更有利于投资者索赔,由于席位的稀缺性,上市公司一直具有很高的“壳价值”,一旦退市,“壳价值”将严重受损,到了场外市场,股票流通性也将大打折扣,不利于股票交易。另有业内人士指出,退市本身不影响股民索赔程序,但是退市会导致上市公司赔付能力降低,股民们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风险,而坚持“保壳”,上市公司还有可能进行重组,再融资,对索赔的股民而言更有利。据了解,目前,宋一欣已接到数十位投资者有关索赔的咨询。到底哪些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宋一欣解释道,自2007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26日期间,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在此期间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都处于索赔范围。对于造假赔偿,宋一欣认为南纺股份应设立专项基金对索赔范围内的投资者作出应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