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被迫远走他乡去上市的格局将会发生改变,国内资本市场大门的开放将会使更多的优质互联网企业留下来。
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态,正在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这意味着国内A股的大门正在对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开放,国内投资者未来也可以分享到互联网企业的“成长盛宴”。
近日,国内自营电商企业京东以17.8亿美元的融资额成为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最大一单IPO,其市值也随之达到了近300亿美元。即将上市的阿里巴巴的募资规模则在150亿美元以上,有望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IPO。据了解,国内互联网行业传统的三大门户——新浪、搜狐、网易,现在的三巨头——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未来的三小巨头——京东、小米、奇虎360目前都没有在国内上市,多数已在美上市或者计划在美上市。
为何中国的消费者用自己的消费,创造了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集团这样的商业奇迹,但却没有机会成为其股东,分享其成长性?为何内地的优质公司,尤其是高成长型的科技企业频频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叹息之余,很多人也开始反思,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优质公司为何不能留在A股上市?
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国内上市门槛高,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阶段的互联网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标准。例如,根据A股的上市标准,连续三年亏损的京东就不符合A股上市要求。对于很多还处于创业成长阶段的新兴产业来说,净资产往往达不到传统标准,盈利要求也较难满足,这也成为了很多优质互联网企业国内上市的壁垒。
可喜的是,在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开始反思,如何让优质的互联网企业留在A股。监管层在近期已多次表态,要改革现行上市制度,在A股市场改善创业型公司的投融资环境。如淡化持续盈利能力标准、积极引导国内资本积极扶持高科技高成长企业等措施将逐步推进。
今年5月16日,证监会宣布,创业板IPO办法将取消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九大行业。新规降低了盈利门槛,取消了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和最近两年营收增长率均不低于 30%的附加条件,规定只要在最近一年中营收不少于五千万元且盈利的企业即可上市;同时,新规取消了企业营收或净利润至少满足一个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删除了关于持续盈利能力的条款,扩大了对企业业绩波动的容忍性。
笔者认为,创业板首发门槛的降低,意味着企业更容易上市,为那些还没开始盈利的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或许可以留住一部分“阿里巴巴们”。但是,若要留住更多的“阿里巴巴们”,让他们在A股市场中茁壮成长,降低门槛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要尽快完善各项基础性制度,加强监管,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