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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1日起“营改增” 三大运营商称利润会下降

2014年06月03日 08:07    来源: 金融投资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通知,从6月1日起,电信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之后,税率将分为两档: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征收11%的税率,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服务的,按照6%税率征收。和原有营业税征收方式不同,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的税款,等于销售产品的销项税减去购物产品的进项税。财政部财科所的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收取增值税有利于我国电信行业和上下游产业的集体减税,有利于这一行业市场进一步拓展。

  不过,中国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都表示,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的利润会下降。统计显示,三大运营商利润将会下降36.5%。中国移动公告称,公司成本和资本开支中能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比较少,如果是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项目不能抵扣,因此预计短期的利润将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例如:过去,运营商一直使用存话费送手机、充话费送礼品的这样的促销手段,这些手段不会增加营业税的税负。但是未来,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将会“视同销售”来计缴增值税,这意味着运营商要么调整优惠策略,不送实物,要么承担多缴税的义务。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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