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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印花税明确 6月起单边征收1‰

2014年06月04日 07:29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 有关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优先股的转让税率也是1‰。

  新三板流动性尚待增强

  去年年底,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当时,证监会发言人解释,“关于税收政策,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相关政策,对上市公司投资者按照持股时间长短执行20%、10%、5%三档税率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税,证券出让方按1‰税率征收,对证券受让方不征税。新三板的投资者也按照上述税率征收。”

  近日出台的政策正符合证监会此前的表态,而昨日也有受访新三板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新三板交易尚不活跃,市场还未成熟,因此当下收取印花税的时机略早。

  “数库场外市场4月报告”显示,“新三板目前交易仍处于不活跃状态,交易规模不大,交易活跃企业不多是明显的特征。”截至5月5日有325家存在交易记录(剔除已转板),不到挂牌企业的1/2。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到,5月20日,市场成交额出现一定增长,这主要是新近挂牌的九鼎投资的贡献。数据显示,20日,九鼎投资成交金额为1.89亿元,占到当日总成交额的98.44%,余下有16家公司成交336.98万元。九鼎投资更引人关注的是其股价于5月27日出现850元到1元的蹦极,这一协议成交价格也被外界认为是避税。对此,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顾问宋清辉向记者表示,协议做低合同价格是股份转让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法,新三板印花税本月起单边征收,意在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这两者之间关系微妙。

  “可以确定的是,只要是新三板市场超低价成交,最终的成交价格都是虚价成交,交易双方早已私下协商了一个实际交易金额,目的是降低纳税总额。根据当前的交易规则,采取虚价来申报,这样的案例或许会增多。”宋清辉指出。

  优先股或于三季度落地

  此外,上述券商人士还指出,新三板企业实施定增过程中,涉及实收资本增加(增资),对企业来说需要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则无需缴纳。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日前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今年新三板挂牌公司数肯定会超过1000家,“5月份,新三板将进行系统切换升级,8、9月份能提供协议交易、做市商制度、集中竞价三种交易方式。”

  据悉,本月新三板有望在已发布做市商制度的基础上启动券商开展做市业务备案申请;多家券商已与不少新三板企业就做市股份的价格和数量达成初步协议,待相关规则及系统成熟后即可推进后续工作。业内人士预计,上述三种交易方式并行之后将有助于新三板市场走出当前的流动性困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还发布了《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6月1起,在上证所、深交所、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随着中国建筑等6家公司优先股发行预案陆续推出,市场预计7月或8月落地的可能性较大。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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