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费”最高占到保费的近20%个别地方以“组织协调费”等名义,农业、林业和畜牧部门把手伸向了农险保费,并将这些资金作为职能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给公务人员发奖金、补贴等
“公关费”最高占到保费的近20%
个别地方以“组织协调费”等名义,农业、林业和畜牧部门把手伸向了农险保费,并将这些资金作为职能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给公务人员发奖金、补贴等
从2006年的8.46亿元到2013年的306.6亿元,6年时间,农业保险的保费增长了35倍多。保费的高速增长与国家实施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不无关系。然而,随着农险业务盘子不断做大,觊觎者也越来越贪心,通过各种手段蚕食农险保费,侵犯农民利益。
目前保监会和财政部就联合农险联合检查情况召开了工作会议,尽管对农险问题的详细问题未全面对外披露,但是,根据部分农业大省在自己的检查中已经发现的一系列问题不难想象,放大到全国范围,可能还有更多问题需要直视。
“吃拿卡要”问题严重
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很多地方的农户并不直接向险企购买保险,而由当地基层政府组织办理统保统赔。信息的不对称给权力寻租预留了空间。
以四川省进行农险检查发现的问题为例。仅2012年支付给县级政府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的费用为0.72亿元,占同期保费收入的5%-17%,上述资金作为县级职能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用于公务人员奖金、补贴、伙食费等支出。
“地方政府确定保险公司不是重点考察保险机构网点布局、人员配备及服务质量,而是重点关注保险机构对政府的‘公关’程度和组织协调费支付情况。”某地方财产险公司内部人士就对《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表示,由于该公司在当地“关系很熟”,所以能在当地与他们开展农险业务竞争的险企也就人保财险等少数几家大型险企,“其他公司即使获得了经营资格也很难在当地市场分羹。”他表示。
除了以“组织协调费”的名义蚕食保费外,一些乡镇干部还私卡保险资金。调查发现,四川省2012年至2013年9月共支付2亿元返还保费,这些本该返还给农户的保费却被中途“截留”,成为乡镇干部手中的“小金库”。此外,保险公司也利用职工私卡归集农户的自交保费形成“小金库”,资金案件风险较高。
这些被“吃掉”的保费,被私卡的保险资金,最终需要一个合理的表面理由来找回,业内人士认为,从农民理赔款上动手脚因此或许难以避免。“有财政支持,农民本身交的保费不多,也缺乏专业的保险知识,理赔款少给了也不一定知道。”上述人士表示。这也难怪,各种调查纷纷反映农民的投保意愿不强,一旦真正出险,其所得的保险赔付是那么的杯水车薪。
“通行证”不等于基层服务能力
看着农业保险这块巨大市场,财险公司“磨刀霍霍”,截至去年年底,拿到保监会农业保险经营“通行证”的保险公司已有20多家。不过,这些财产险公司中有多少具备基层服务能力,尚需打上一个问号。
四川省的农险调查显示,保险公司网点延伸的成本较高。例如,2010年至2013年,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共建设了4.11万个基层服务网点、聘用兼职农民用工4.43万人,直接支付给农民临时用工劳务费1.17亿元,占同期政策性农险保费的2.2%。
此前,《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采访多位农业保险专家了解到,农业保险分布面非常广,保险公司要在乡镇片区、乡镇和村社三级建设基层网络的成本较大,运营成本也较高。
“可以说,真正有投入的意愿和能力,在乡、镇、村全面铺设网点的保险公司不超过8家。”一位业内专家表示,部分险企并非真正在经营农险业务。
同时,农险经营中诸多违规问题也导致政策性农险的服务能力低下。据了解,在经营农险业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存在预签单、倒签单、乡镇政府打捆投保、未严格公示、专业技术手段限制和理赔环节不规范等问题,加上农村人口流动和土地流转、中央财政支持险种覆盖面小、县级财政配套困难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并不能充分有效保障受灾农户的利益。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据了解,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拟采取的监管措施不仅只针对保险公司,也将针对县级政府。运用保险机构经济处罚和人员责任追究、不当政府行为通报、暂缓拨付财政资金等手段,对农险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联合监管还将重点瞄准保险公司和县级政府的合作关系,“组织协调费”可能被取缔,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农业技术部门及参与农业保险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