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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首单落地广东

2014年06月24日 07:46    来源: 北京日报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首单昨日招标发行。发行总额148亿元的“广东省政府债券”,成为国内首单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此举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政府举债改革正式启动。有关专家认为,“自发自还”地方债体系的建立,相比以往地方债采取了更为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有助于防控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债务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借助地方融资平台举债。从2009年起,国内试点地方政府债券,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财政部信息显示,2014年地方政府债发行额度4000亿元,但由地方自发自还“自主发债”尚属首次。

  日前,广东省财政部门宣布,广东省成为全国首批自主发行地方债的省份。招标信息显示,昨日招标发行的广东省政府债共计148亿元人民币,期限包括五年、七年和十年。其中,与期限对应的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9.2亿元、44.4亿元和44.4亿元。上述三期债券的中标利率依次为3.84%、3.97%和4.05%,这也意味着,首单自发自还地方债认购情况总体趋稳,招标利率略低于市场预期。

  此前,财政部曾发布,除了广东,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自主发债的地区还包括上海、浙江、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共计十个省区市。随着试点首单落地,其他省份自主发债也将在近期启动。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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