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24日指出,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业运行平稳,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刘士余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2014年3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达171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9.6%。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1%,拨备覆盖率超过260%。
刘士余表示,针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风险在某些地区、行业或时点上有所积聚的情况,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举措,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指出,2014年5月末,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比重分别达27.1%和29.1%;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2013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2013年末提高2.2个百分点。2014年一季度末,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占房地产开发贷款的17.9%,增速较2013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刘士余在报告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和地区金融风险采取的措施时说,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核查,指导金融机构做好各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和钢贸等重点风险领域和不良贷款快速上升地区的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防控预案。稳妥处置个别地区农村商业银行挤提事件、债券和信托兑付违约事件,妥善化解个别县域农村信用社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
报告指出,2013年全国共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97起,非法证券期货案件408起,查处外汇违规案件2453起,共关闭200余家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有效维护了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