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昨日发布。与2013版相比,新版负面清单明显瘦身。清单里的特别管理措施由2013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51条,同比缩减26.8%。其中,因扩大开放而实质性取消14条,因内外资均有限制而取消14条,因分类调整而减少23条。
与2013年版一样,2014版负面清单仍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按照国际通行做法,2014版负面清单将农业、采矿业、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航空服务、基础设施等涉及资源、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和中药、茶叶、黄酒、手工艺品等我国传统产业领域的管理措施予以保留。
负面清单中指出,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港澳台地区,新版负面清单中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
业内专家表示,自贸区负面清单作为我国自主开放的一次重大探索,是东道国的政策承诺,采用本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法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这份负面清单未来仍然可能调整。
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负面清单对于一些行业的限制做到了实实在在的删减,比如投资锡、钨有色金属行业,以前限制投资,现在彻底可以投资了,从不允许到允许,是质的跨越。而金融方面的改革,在可以投资的同时,继续要遵守现有的法规和政策,而且在投资的过程中,资本项目的开放也受到严格的监管。此外,还把一些限制完全取消了,比如服务业行业等。“确实意味着我们改革的深化、开放体制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