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监会发出今年数额最大一张罚单。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保产险)2012年虚增利润高达3950万元,同时理赔内控管理也不完善,保监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1万元,相关责任人亦受到相应处罚5万元。
保监会通报称,太保产险存在未真实准确列支相关成本费用等多项违法行为。其中,2012年,太保产险与多家汽车厂商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共发生服务费用8034.10万元,但在当年业务及管理费科目中仅列支了4084万元,其余3950.10万元在2013年列支,导致2012年利润虚增3950.10万元(税前),影响了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该公司时任财务部总经理刘增波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另一项违法行为是理赔内控管理不完善、不严格,比如保监部门抽取太保产险某分公司重开案件163件,其中146件存在不合规结案的情况,总公司也未有效监控;保监部门抽取太保产险某分公司注销恢复案件68件,其中60件存在不合规注销的情况,即在被保险人明显没有放弃索赔权利、未取得被保险人放弃索赔权利的电话确认录音或书面声明材料的情形下,公司即以被保险人未提交索赔资料或联系不上被保险人等为由,擅自对赔案作注销处理,总公司同样未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