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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近百日 信托型阳光私募数量急降

2014年07月04日 11:19    来源: 证券日报    

  日前,《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外贸信托正在广泛寻求私募基金战略合作伙伴。数据显示,阳光私募通过信托平台发行的基金数量明显下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基金管理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私募基金完成备案,信托的通道优势已经大大降低,为了未来的发展,信托公司开始积极寻求与私募基金更多的合作方式。据了解,除外贸信托之外,还有一些信托公司也有所动作。

  信托仍是主流渠道

  今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允许经过备案的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此次《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经过备案的私募机构将可以独立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原则上不再需要借助信托通道。

  业内也普遍认为,此前私募机构只能借助信托等平台发行阳光私募产品,此次《办法》实施必然对信托公司证券类业务形成一定冲击。从实际情况来看,也得到印证。格上理财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信托平台发行阳光私募基金数量为80只,占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总量的比重为51.61%,而一季度的数量为103只,占比70.07%。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也下降明显。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信托平台发行阳光私募基金数量为201只,占发行总量的比重为81.71%,2013年二季度,信托平台发行阳光私募基金数量为126只,占比71.59%。

  此前,中融信托创新研发部就曾指出,未来随着登记备案私募数量的不断增加,信托公司阳光私募业务规模将有所缩减,而对于管理型产品而言,由于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不提供其他诸如配资、盯市和平仓等服务,因此将受到更大冲击。

  不过,格上理财研究员张彦表示,虽然业内喊得比较响,但真正落实的还是少,私募基金还在等待包括税收在内的更多的政策细则。就目前来看,私募基金主要还是通过信托公司来发行产品。因为经过多年的磨合,运作模式成熟,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信托公司仍然是私募基金发行产品的主流渠道。尤其是对于中小型私募来说,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产品优势明显。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如银行理财资金等)在认购相关产品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更倾向于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独立第三方),并由其履行资金监管、净值披露、盯市及平仓等重要职责。

  中融信托创新研发部也表示,结构化产品中,信托公司凭借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优势依然不可取代,利用结构化产品设计可以满足私募基金的配资需求,通过放大杠杆大幅提高投资的收益水平。目前虽然部分私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客户积累,但能够独立完成优先级募集的机构仍为数不多,因此信托公司结构化产品的市场空间仍然存在。

  亟须探索新合作模式

  短期内并不会被完全取代,但从长远来看,信托的“制度红利”必将消失,信托公司必须要改变与私募基金的合作方式,才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通过信托平台发行产品有渠道费,以前是必须的。而现在私募基金有自己的牌照,不用再给信托公司交通道费,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选择自己做。因此,信托公司还想做这项业务可能要有新的模式。

  格上理财研究员王燕娱表示,相对于阳光私募的浮动收益,信托公司有自己的优势,比较高的固定收益更能吸引投资者。因此,目前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案是,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共同开发产品,并将产品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私募基金还是能依托信托的平台优势吸引更多投资者。

  实际上,早在私募备案登记之前,信托公司已经在寻求与私募基金更多的合作可能。如华润信托发行成立了TOT(私募中的私募),专门投资阳光私募,其于2009年、2010年分别发行的华润信托托付宝TOF-1号和华润信托托付宝TOF-2号。平安信托则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私募风云排行榜工作,为投资者提供私募产品精选建议。

  一位信托人士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信托平台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通道,还可以为阳光私募提供估值、清算、运营等诸多服务,并且信托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对私募产品的发行也有帮助。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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