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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转让拟8月下旬实施

券商忙遴选标的与拿库存股
2014年07月24日 07: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左永刚

  距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落地不足一个月,主办券商正在忙于遴选企业与获取库存股。

  “下周将通过定增或者转让的方式取得挂牌公司股票,预计第一批会选择4家企业实施做市转让方式,8月份还会有一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总部副总经理方苏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东吴证券已于6月24日获得做市商资格。

  据记者了解,做市转让方式拟于8月下旬正式实施。届时,将出现第一批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企业。截至7月23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867家。在此之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高振营表示,“通过我们前期摸底统计显示,有150多家挂牌企业明确表示将选择做市转让方式。”

  记者接触到的多位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表示在经过前期的人力、技术等准备之后,多数券商总部已经批准了不同规模的做市商业务资金池,近期将进入企业遴选及确认阶段。

  “我们推荐的挂牌企业都提出了选择做市交易方式的计划,现正在拟选企业。”另外一家获得做市商资格的券商新三板业务总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迎接做市商业务,该券商准备了2亿元-3亿元的资金规模。

  截至目前,连续四批主办券商获批成为做市商之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已经达到42家。同时,两家挂牌企业——兴竹信息和九鼎投资率先申请更改交易方式,拟将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据记者调查,已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主办券商多数制定了内部做市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含遴选做市企业的条件等。据方苏介绍,在东吴证券推荐23家已挂牌企业中,接近50%的已挂牌企业向东吴证券提出了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计划,同时还有其他券商推荐的企业。

  “非自有推荐挂牌企业的做市标的(挂牌企业),多数来自其他券商的合作邀请。”方苏表示,遴选做市企业,需要对挂牌企业进行风险可控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在遴选做市标的时,不少券商也设定了一定的财务指标,如一家券商设立了价值型、成长型不同类型的财务指标。

  据一位券商人士称,一方面,做市商通过履行双边报价义务,不断向投资者提供股票买卖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充当流动性提供者,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多个做市商提供的竞争性报价及股票推介活动,能够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价有连续性,价差幅度也有限制,做市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有维护市场稳定的强烈动机。”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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