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朗科科技(300042,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子)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闪存)。
朗科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发现晶天电子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USB闪速存储器等产品,该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希望法院判决晶天电子赔偿公司的损失5000万元。
对此,有观点指出,索赔金额过高,是公司在进行“炒作”。对此,朗科科技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5000万元的诉讼索赔金额并无虚报,是法务人员根据具体的相关损失核算出来的,公司不会就此事进行炒作”。
记者查阅朗科科技年报发现,专利授权许可营业利润已占公司总营业利润的半壁江山。2013年,公司专利授权许可业务的利润为1377万元,占全年主营利润(2981万元)的比例为46%。上述公司管理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部分,专利运营是其中之一”。
朗科科技创始人邓国顺曾表示,专利运营模式是公司核心,占到公司总业务的份额将越来越多。
对于这种运营模式,有投资者质疑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朗科科技也曾在年报中提到其运营风险,“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的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对此,上述公司管理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有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门进行专利维权,通过合作协议来收取专利费用,所以在协议期间营业收入稳定”。
记者了解到,东芝、金士顿等企业与朗科科技签订了专利授权许可协议,向其缴纳专利使用费。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向记者表示,此运营模式有过先例,如ARM公司,靠授权和诉讼专利侵权发展,但这样的运营模式要求公司在技术上要不断进步与更新,单靠原来的技术不够支撑长期发展。此外,技术专利有时间期限,所以核心技术专利到期后,可能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实习生伍增发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