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期权做市商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
国内期货期权市场推进工作仍在加快进行。近日在大连举办的期权做市商制度研讨会上,大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草案)》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协议(草案)》浮出水面。
在管理办法(草案)中,共有总则、资格管理、做市业务、权利和义务、做市商管理和附则等六个方面。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做市商是指经交易所批准资格,为指定品种的期权合约提供双边连续报价和(或者)双边回应报价的单位客户。
申请成为大商所做市商的条件则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专门的机构负责做市业务。对公司近三年的资信情况、业务负责人条件、技术系统准备等进行了规定。同时,要求具有为大商所期权交易或仿真交易的做市经验。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期权部负责人宋楚平表示,大商所此次举办期权做市商制度研讨会,已经走在了国内期权业务创新发展的前列,显示交易所已经从以前的理论研究延伸至实际操作层面,或预示着国内期权市场的建立推进速度开始加快。
“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具有实际操作价值,无论是做市商的申请资格管理还是做市商的业务层面的操作,均已经和期货公司目前的机构设置相互匹配。” 宋楚平表示,一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实施,国内相关机构即可以第一时间申请资格。
宋楚平认为,当前国内期货公司从组织架构、制度设立和人员配置方面已经做了两年多的准备,在风险管控能力、技术准备、业务操作等方面已经拥有了丰富经验,完全可以承担起商品期权等创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希望国内尽早推出商品期权,进一步加大国内期市的业务创新力度。
一些与会人士表示,大商所期权做市商制度研讨会的召开,使国内期货公司详细了解了大商所做市商制度的相关业务细则和发展模式,为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有助于国内期权市场的更快更好发展。
据介绍,大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此次研讨会上表示,自去年大商所针对期权业务进行培训以来,期权业务全面推进。大商所举办期权做市商制度研讨会,也是为我国顺利推出期权业务打下基础,下一步交易所会做好期权做市商制度的宣传推广,更好地促进期货市场业务创新。此前,大商所已经针对期货公司期权业务人员陆续进行了多次期权培训,并持续开展期权仿真交易,已经从制度、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宋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