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国十条”或成为责任保险落实为强制险种的契机。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28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保监会把医疗责任、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作为重点,正积极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到,要在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对此,熊志国表示,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具有较强公益性,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有效结合,可以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此外,利用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能够引导医疗机构提高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熊志国表示,保监会高度重视医疗责任保险,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的要求。同时,推动将医责险纳入“平安医院”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而在食品安全责任险方面,《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江苏、山东、四川、江西等地已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但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处于试点启动的初期阶段,总体来看,食品企业的投保积极性还不高,保险覆盖面还比较低,功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熊志国表示,保监会正积极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沟通协调,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拟以两部委名义联合印发。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熊志国表示,目前已在江苏、湖南、山西等地和涉重金属企业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同时组织行业力量,研究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指引,为评估企业环境风险和厘定保费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指导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条款,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合理设计保险产品,为企业提供全面、充分的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