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泸天化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09月05日 07:35    来源: 成都商报    

  泸天化(000912)今日公告称,201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依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14年9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3年12月27日,泸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权利质押合同》,约定九禾股份以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的3.3亿元定期存单,为泸天化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云南信托借款3.135亿元提供质押担保。对于上述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事项,泸天化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14年4月30日才在201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泸天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成都商报记者 李智

(责任编辑:华青剑)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泸天化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09-05 07:35 来源:成都商报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