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投资首设负面清单制
2014年09月11日 07:36
来源:
北京晨报
商务部9日在厦门召开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公布,中国将于10月6日起施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版,此次修订版除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外,还将首次实行对外投资负面清单模式。
据介绍,《办法》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我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余均实行备案。二是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三是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填报,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四是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的备案工作,便利企业就地办理业务。五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规范。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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