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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投保5家险企 死后4家拒赔惹争议

2014年09月15日 07:21    来源: 成都商报    

  近日,一则保险理赔新闻广受关注:山东禹城的李堂民失踪数十天后,被发现已驾车掉入河中溺死。死者生前在5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共涉及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随着当事人家属理赔程序的展开,涉及的山东省5家保险公司中有4家给出了《拒绝给付通知书》,以投保时客户“未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未如实告知同业投保情况”两大理由,联合拒赔。

  此事一经报道便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多数网友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推卸责任”。也有不少人开始担忧,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购买的产品中。

  保险公司的上述两条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客户买保险是否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等资料呢?就此,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

  事件进展

  据济南新晨报报道,保险受益人近日透露,经过多家媒体关注后,原先联合拒赔的四家保险公司又集体改口,表示不再联合拒赔,各自口头承诺将进行赔付。但受益人称,截至目前只收到了信泰人寿保险赔付的100万元理赔款,其他保险公司则迟迟不见动静。

  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各家保险公司的证实。

  事件回顾:两个月内,在5家保险公司购买5份保险

  这一事件之所以成为网络热点,主要是当事人购买的多份人身保险理赔总额达近1000万元。

  据山东当地媒体报道,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名叫李堂民,今年2月26日,李堂民驾驶私家车掉进黄河内死亡。对于死亡原因,交警部门和李堂民家人申请的司法鉴定都给出了类似的结论,排除了自杀、他杀及酒后驾驶,最终死因是溺水窒息死亡。死者生前共在5家保险公司投了5份保险,涉及近1000万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对于为何会买5份保险,李堂民的家属称,34岁的李堂民做吊车租赁生意,属于高风险行业,“2013年,他一个同行兼朋友从吊车上跌落,成了植物人。这件事对全家触动特别大,都催着他买保险。”2013年底,李堂民开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了很大刺激,所以又买了几份保险。

  据悉,在2013年12月30日~2014年2月13日期间,李堂民陆续购买了5家保险公司的多份产品,分别为天安人寿保险的《安行天下两全保险》、泰康人寿保险的《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太平人寿保险的《太平百万驾年华两全保险》和《太平附加百万驾年华意外伤害保险》、信泰人寿保险的《爱驾宝两全保险》和国华人寿保险的《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30万元、10万元及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交通意外身故时未满75周岁(注:有公司规定70周岁),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合同保险金额的10倍。李堂民共在上述5家保险公司投保95万元,交通意外身故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赔付950万元。

  然而,在李堂民出险后,随着当事人家属理赔程序的展开,涉案的山东省5家保险公司中,有4家给出了《拒绝给付通知书》,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司法调查程序。通知书陈述的理由有二:一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二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情况。

  对于“未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保险受益人———李堂民的家属说法是“房贷、车贷、工程设备等有可能是贷款,谁知道买保险的时候都要一一说清呢?”对于保险公司将“未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作为拒赔理由,家属反诉:“买保险的时候,简单问答几下就可以完成购买,当你理赔的时候,反而都成了拒赔的依据?”

  据媒体报道,涉及此事的几家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并不是都包含以上两点提示。

  业内观点:两点告知主要是为防止道德风险

  事件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人家投保的时候应提前告诉,钱你也收了出事了就不管了……”有网友发感慨称,应当“查清保险拒绝理赔案例的合法性,让保险条款公平公正透明,公开销售保险产品,还民众一份信任。”

  那么,购买类似两全及人身意外保险的时候,是否都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或同业投保情况呢?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保险公司要求意外险投保方告知债务情况及财务情况,主要是为防止道德风险,以及防止逃避债务的问题。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要求客户告知,如果投保时没有要求其告知,那么事后就不得追加告知;如果要求告知那就另当别论。

  保险代理人刘女士表示,保险制度没问题,漏洞最容易出在实际操作上。“一个是投保人本身存在骗保的行为,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保险营销员为获得佣金,简化程序,没有把应该告知客户的告诉完整,或者不合规操作,也会造成保险公司拒赔。”

  某寿险企业的张先生指出,若客户没有告知财务和同业投保情况,又因为意外身故,而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客户存在骗保问题的话,保险公司还是要赔的。

  记者调查:

  网销意外险

  投保很容易

  针对购买意外险是否需要告知财务状况等问题,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记者查询多款淘宝保险上架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发现,网销意外险投保过程方便快捷。在登录淘宝账户之后,点击“立即投保”,输入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并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即可支付保费。包括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泰康人寿、生命人寿等数十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多份同类并不冲突,身故的保险金额可以累加赔付。

  记者注意到,也有保险公司在网销意外险产品介绍中包含“投保人就同一被保险人只可购买一份保障”。但记者在咨询的数十家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仅个别网销客服做此提示。如太平养老客服人员表示,不建议购买两份同类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即使有这项规定,投保人能够清楚了解“购买多份同类意外险可能出现理赔难”的可能性较小。

  此外,针对“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会不会影响理赔”以及“理赔与家庭负债有无关系”两个问题,记者致电多家保险公司官网客服咨询,均显示投保意外险条件宽松。如国寿客服表示,只要购买成功,就不会影响理赔,无论是在其他公司投保或是家庭财务状况,只要发生了保险事故,就会赔偿。平安客服则表示,在其他公司投保意外险不会影响理赔,意外身故不受影响,可以累加理赔;意外伤害医疗依据补偿性的原则不能重复理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涂颖浩黄俊玲 成都商报记者 吴宇宸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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