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9日电(记者胡作华)9月下旬,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取缔了“钱塘银行(筹)”,并将相关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移交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实,2013年8月以来,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擅自设立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刻制了“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浙江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和“钱塘银行(筹)”等印章。“钱塘银行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挂出了“钱塘银行(筹)”的标牌,制作了“钱塘银行”规划概要、招股介绍、股份认购要点、股东确认协议书、股权证书等文书,开展了招募意向股东和委托他人募股等活动。
今年9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出公告,指认姜霞倩、浙江瑞智开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取缔“钱塘银行(筹)”,责令“钱塘银行(筹)”立即停止一切筹备活动和业务活动,并责成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