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商新锐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65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10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4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4,829,330.2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965,866.0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10月13日
除息日 2014年10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10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4年10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10月14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4年10月14日开始计算,2014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0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基金目前处于基金封闭期,暂未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封闭期间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4)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乌市银行、浦发银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投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厦门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华宝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