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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开源充实券商资本金

2014年10月14日 07: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温济聪

  

  近日中国证监会下发通知,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

  “从资本体量来看,目前券商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差悬殊,鼓励券商进一步补充资本迫在眉睫。券商资本不足现象较为明显,证监会此举对券商来说是重大利好。”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说。

  现状:受困资本约束

  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券商资本金增长速度慢,收入利润类指标的增长速度快于资产类指标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净资本指标的增长率更小。此外,资本增长速度慢于负债增长速度。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这一方面说明伴随券商创新业务的发展,券商通过加大负债融资、提升杠杆水平来增强总体资产实力的力度高于通过权益融资来增强资产实力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表明伴随券商杠杆率水平不断提升,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将面临挑战。

  “我国金融证券行业中,以净资本规模大小来直接对应金融创新业务开放程度大小,以此尺度作为行业分业监管准则。”财富证券分析师李朝宇说,这种监管要求一方面保护了证券行业,使其在面对强周期市场风险时遭受有限的损害;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券商行业的创新步伐,使其没有足够的净资本及风险准备金来实现创新业务发展。

  “从目前看来,补充资本金渠道主要是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同时也在不断寻求股权置换、并购等股权渠道。不过,这些融资渠道都不足以充分满足券商的净资本‘饥渴症’。”李朝宇说,通过定增和公司债的形式补充资本速度较慢,而且,在券商收入中占比独大的经纪业务又具有不稳定性,监管层出于审慎监管原则,券商的再融资方案并不容易通过。

  对策:政策打开源头

  证监会上述通知中提到,鼓励证券公司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并要求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IPO上市,取消“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两项额外审慎性要求,并简化有关程序,提高IPO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出具效率。

  “鼓励符合条件的券商IPO上市尤为重要。”国泰君安投资顾问赵欢认为,券商上市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开其自身的融资渠道,可以为整个资本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

  “近年来,为解决两融资金不足问题,券商市场化发行短融债成了新融资渠道,但仍然只能解决短期融资问题。”李朝宇认为,如今证监会扩大券商融资渠道,利于行业涌现更多创新模式。

  华鑫证券资深分析人士白晗认为,“与股权融资不同,大力发展债权市场能减轻股市的融资压力,促使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做到‘有借有还’。”

  “应鼓励券商多渠道开展权益融资补充资本金。”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认为,除了外部良好的融资工具和融资环境外,券商对资本运用的增值能力是内在的关键要素。要加快推动和鼓励券商资本中介业务的发展,以扩展券商的业务边界和提升券商的盈利能力。(经济日报记者 温济聪)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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