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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预警信托风险 严防险资成“接盘客”

2014年10月17日 07:25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唐宁 

  保险公司的信托投资引起了监管的关注。

  日前,中国保监会专门针对保险公司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情况发布了通报。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险公司共投资信托计划739笔,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4.5%,其中近51%的信托投资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领域。

  监管层的判断是,风险基本可控,但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风险。如投向行业集中度和交易对手的集中程度较高,房地产行业仍为偏好的投资行业,某些保险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其信托投资比例较高,一些中小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不足。

  太平、泰康等多家公司被点名

  根据保监会数据,从去年放开信托类非标投资门槛后,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与2013年年底水平相比上升了94.5%。

  在高增长数据背后,是风险的不断聚集。根据对数据的集中分析和对12家保险公司现场检查的结果,保监会总结了五个险企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因素:投资规模增速快、投资集中度高、关联交易潜在风险、基础资产不明确、信用评级不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数据集中分析结果的同时,保监会罕见地对多家公司公开点名。

  2014年以来,险企对于信托产品的投资正在经历高速增长,前两个季度保险信托产品投资增长率均接近四成。部分公司投资增长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太平洋人寿、太平养老、都邦财险、太平人寿、工银安盛、华夏人寿,二季度末投资余额与上年末相比,增长率均超过400%。此外,部分公司投资余额占其自身总资产比例较高,如紫金财险、昆仑健康、中石油专属财险、天安财险、百年人寿,二季度末占比分别达到19.3%、19.1%、19%、18.1%、17.8%。

  于此同时,投向行业集中度和交易对手的集中程度较高,6家信托公司合计发行了60%的产品。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险公司累计投资余额占当季度末保险行业总资产的2.99%,但其中近六成的信托计划由上海国际信托、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和华能贵诚信托6家信托公司发行。

  投资集中不动产关联交易盛行风险大

  此次,保监会甚至点名通报了信托投资过于集中于不动产领域的保险机构。通报显示,险资信托投资方向也向基础资产集中,近51%的信托投资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领域。

  其中,合众人寿、国华人寿、百年人寿、信泰人寿、永安财险、前海人寿、紫金财险、正德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其信托投资的比例均在90%以上,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阳光人寿、长城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80%-90%,生命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安诚财险、工银安盛、利安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60%-80%。

  此外,关联交易也是险资信托投资的另一风险点。“检查发现部分公司关联交易存在一定潜在风险,关联交易金额占其信托投资比例较高。如幸福人寿、建信人寿、合众人寿、利安人寿,占比分别达到94%、78%、64%、60%。”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

  据介绍,在许多项目中,保险机构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部分机构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用于融资人房地产投资、满足流动性需求、受让融资人持有的债权等用途,如合众资产、利安人寿、中华联合财险。此外,部分信托投资合同投资标的不明晰,如在人保寿险投资的《中诚信托-理财贰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中,中诚信托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分别成立多个有限合伙企业,涉及金额160余亿元,但其《有限合伙协议》中并未明确具体投资标的。

  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也成为保监会关注的问题,部分信托产品只具有预评级,一些中小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不足。保监会检查发现,国华人寿投资的部分信托产品,只具有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预评级报告,没有正式评级。部分中小保险机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能力较弱,内部信用评级质量有待提高。

  信托投资飙升多次遭监管层预警

  “我们相信信托产品对于保险公司会是一把“双刃剑”。一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分析师认为,造成险资对于信托产品投资的增加主要因为险企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以及为了保持产品竞争力而力争提高投资收益率:“由于传统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的放开和对于非标准信贷资产投资限制的逐步放开,信托产品自身风险回报属性和长期限的特征对险资较为吸引。”

  此外,面对不断变窄的融资渠道,险资可能正成为房地产行业一个新的资金来源。在银监会加大力度收窄表外业务和行业不景气的环境下,银信合作正在经历空前的监管阻力;而险资可以视为一个有效的资金来源。

  而对于险资投资信托规模的飙升,保监会已多次发出预警。5月初,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一系列条件限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撰文指出,信托等金融产品风险隐患逐步加大,交叉传递性强,需要行业提高警惕,务必要加强风险管理,避免成为最后“接棒者”。

  上月,监管层发布了修订后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以对应可能上升的信托资产质量风险。这一标准要求险企在计算信托投资作为认可资产时采用更低的风险系数。之前,信托投资账面价值的95%可作为认可资产。而在新修订的计算规则中,对于固定收益和权益类集合资金信托,保监会将此系数各调低了5个百分点。其中A A A级的由95%调降至90%,A A级(含)至A A A级的由90%调降至85%,A级(含)至A A级的由80%调降至75%;三是调整权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可标准,由80%调降至75%。

  如果以二季度末保险资金信托投资余额2805亿元计算,这意味着新的标准对险企资本金的消耗要增加近140亿元。这对信托投资比例过高的保险公司将是不小的压力。“由于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是保险公司有效监管工具,我们相信保监会此举是为了降低险资对信托产品投资的增速以及希望看到险企在投资信托产品时变得更为谨慎。”上述分析师认为。

  上市险企新华受潜在影响大

  保监会认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的潜在风险不断聚集,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托投资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防范信托投资风险。“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完善投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控制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信托投资专业责任人。保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托投资,双方应当严格落实委托投资相关规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委托投资有序合规。”保监会明确。

  一家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保监会此次并未因风险排查,对信托投资出台具体的限制措施,主要还是警示。保险公司需加强内部风控能力,例如对于投资的项目加强实地调研,关注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问题,识别信托计划风险并不能完全依赖外部评级。

  对于行业覆盖的上市公司,机构普遍看好资本实力稳固同时对于信托产品投资额占比较少的保险公司。国泰君安测算,由于风险系数变动将会导致实际资本的减少,行业内覆盖上市保险公司的2014年上半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将有0.6-11.6个百分点的静态下降。“我们认为新华保险受到的潜在影响最大,”国泰君安研报显示,新华保险信托产品投资余额占投资资产余额比重相对同业上市公司较高(2014年上半年为8.2%),而中国太保自身资本实力稳固同时对于信托产品的敞口较小。因此维持对于新华保险“中性”和中国太保“收集”的投资评级。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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