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东莞市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开始申报。东莞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对2013年从小微成长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结合上年度增值税的缴纳情况,给予每家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
据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值得注意的是,有欠税、恶意欠薪等失信行为,以及未按规定缴足本企业名下登记的车辆路桥年票费,都不能参与申报。
根据申报指南,所谓符合申报情形的“规上企业”,指的是企业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0万元、2013年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经有关程序批准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范围的工业法人企业。
申报程序分为三个阶段,首先企业需登录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资金申报平台(http://59.36.14.31/ujet/)填报上传申请资料,11月7日截止;第二阶段为网上初审申报资质,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初审企业申请资料,确认无误提交至市中小企业局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市中小企业局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通过系统打印相关申请表格,并制作纸质申请资料,11月12日截止;第三阶段为报送书面申请材料,企业完整、齐全、双面印制书面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并由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填报《2014年东莞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推荐企业汇总表》,连同企业申请资料按时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
申报指南规定了两种不能申报的情形。首先,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安全生产和环保法规被行政处罚,未满3年;有欠税、恶意欠薪、未定期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有关规定的行为,不能申报。此外,未按规定缴足本企业名下登记的车辆路桥年票费,不能参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