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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银行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标准细化

2014年10月31日 16:46    来源: 今晚报     刘英潮

  距9月30日央行房贷新政发布已满一个月,在天津市正在举行的秋季房交会上,银行展区备受关注。无论买房人还是卖房人,都在关注银行房贷是否“给力”。记者从展会了解到,天津市银行已经落实首套房“认贷不认房”的宽松政策,在多套房的房贷细则执行上有松有紧。

  在本市举行的秋季房交会上,众多市民挤在银行展区咨询购买首套房和非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市民赵先生打算和儿子共同买房,购房合同署父子两人的姓名,但是不知道银行如何界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标准。据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房贷部工作人员介绍,房贷新政执行后,该行在天津地区对首套房和非首套房的认定进一步放松,只要还清首套房贷款,改善住房再买第二套房的,仍认定为首套房,利率不仅不上浮,满足条件的优质客户还能享受一定的房贷优惠利率。如果父母与子女联合署名买房,申请合力贷的,只考虑主借款人是否符合首套房的政策。而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买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不过,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银行仍不予贷款。

  在房交会上,低利率的住房储蓄与按揭贷款组合的方式也吸引了不少市民咨询。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发放的年利率最低为3.3%的低息住房贷款,包含政府奖励金,住房储蓄贷款并没有首套房和多套房的区别,一般是采用“先存后贷”的方式,按不同存款金额存入1至两年就可以获得低息固定利率房贷。对于房交会马上就要买房的贷款人来说,可以申请该行组合的按揭贷款,只要还清贷款,改善型购房人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人。该行还推出了用住房储蓄贷款“置换”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这种类似提前还贷的方式帮助那些二套房利率上浮10%的贷款人能节省数万元的利息。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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