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债 A 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11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添富互利)
基金主代码 1647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和《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11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11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 A 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 B
(场内简称:互利债 A) (场内简称:互利债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704 15014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否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互利债 A 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
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2014 年 11 月 5 日为互利债 A
的第 2 个开放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互利债 A 的申购、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互利债 A 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
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若发生比例确认,申购金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各代
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
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在进行调整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互利债 A 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 1 份,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在进行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互利债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
相投顾、众禄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北京展恒、天天基金、利得基
金、中期时代、泛华普益、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
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华福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泰
君安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龙证券、华鑫证券、江海
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太平洋证券、万
联证券、西藏同信证券、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新
时代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中投证券)、中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浙
江)、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大同证券、邮储银行。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互利债 A 的首次开放日或者互利债 B 上市交易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互利债 A、互利债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互利债 A 的首次开放或者互利债 B 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工
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互利
债 A、互利债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互利债A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互利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互利债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互利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
应增减。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在互利债A的开放日,本基金以互利债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互利债A和互
利债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互利债A 的申购进行确认。如果对互利债A的
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互利债A与互利债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
认有效的互利债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互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
请进行确认后,互利债A与互利债B 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互利债A与
互利债B 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互利债A的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互利债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互利债A每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布的相关公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互利债A、互利债B两
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互利债A和互利债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
方式不同,其中,互利债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互利债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为3年,本基金
在扣除互利债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互利债B享有,亏损以互利债B的资产
净值为限由互利债B承担。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互利债B自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6日实施停牌。
5、互利债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4 年 5 月 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5 日期间,互利债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5.2%。根据第一个运作周期的开
放日,即 2014 年 5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 3%进行计算,根据第一个运作周期开放日前的公告,本基金第二个
分级运作周期最初 6 个月内,互利债 A 份额适用的利差值为 1.9%,故:互利债 A 的
年收益率(单利)=3% ×1.1+1.9%=5.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互利债 A 的年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互利债 A 在本次开放日后的年收益率将根据互利债 A 的本次开放日,即 2014 年 11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
设定互利债 A 的约定年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互利债 A 在接下来 6 个月的年收益率,
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下一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
计算公式如下:
互利债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互利债 A 约定年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税后)×1.1+利差。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含)到 2%(含),本次利差为 1.7 %。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
咨询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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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