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冯家峪所原所长郑伯武,以需要检疫防疫和购买消毒药品的名义向镇里申请资金10万元,后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郑伯武有期徒刑5年。
郑伯武现年45岁,北京市人,大学本科文化。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4年5月14日被羁押。
法院查明,郑伯武在担任密云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冯家峪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12年9月、2013年5月,在无人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以申请秋季检疫防疫资金、消毒药费名义,向密云县冯家峪镇政府各申请5万元资金。他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将这10万元据为己有,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后用于个人理财。郑伯武在密云县农业局纪检部门找其调查谈话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上述事实,并将涉案10万元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3428.07元,退回密云县农业局。
受审时,郑伯武对指控的事实未提出异议,辩解其行为性质不是贪污。辩护人认为郑伯武的行为涉嫌挪用公款。
法院认为,郑伯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郑伯武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