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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兴业优先股发行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2014年11月24日 21:17    来源: 中国证券网    

  浦发银行、兴业银行24日晚间公告称,当日均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至此,两家银行优先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程序已经全部走完。

  浦发银行的公告称,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4 号),核准该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 亿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 1.5 亿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兴业银行的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1 号),核准该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 亿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 1.3 亿股,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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