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流传的“因卢布汇率暴跌,中俄货币互换协议亏钱”的言论,央行官方微博 19日解释称,由于我方发放和回收的都是人民币 ,并不承担汇率风险。
目前央行已与28个境外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该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互换按发起交易日当日汇率(而不是提前设定的固定汇率)来计算应互换的双方金额。双方换回的本币与发起时金额保持不变,对方支付的利率以我银行间同业利率为基础约定。
央行指出,由于我方发放和回收的都为本币,并不承担汇率风险。互换发起后,协议双方还将定期根据最新双边汇率调整互换金额,减少因某一方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质押物减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