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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尽快明确社保缴费合理水平

2015年01月06日 07: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

  不少网民表示,提高社保缴费基数,表面看是提高民众福利,实际上却增加了民众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某种程度上近似于“杀鸡取卵”。目前需要尽快明确我国社会保险费率的合理水平和“红线”,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浮不宜单兵突进,而应做好相关配套措施,加快社会保险改革。

  与改革方向不符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此前也公开表示,中国社保缴费比例偏高。有网民指出,地方上调社保缴费标准与改革方向不符。

  “以为未来关于社保缴费比例和基准改革方向,必然是降低个人和企业社保缴费的金额,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地方政府此举确实让人意外!”网民“凌儿”说。

  网民“谭浩俊”认为,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应当随社会平均工资水涨船高”的理由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我国社保缴费标准已是全球前12位,且其他11个国家都是欧洲高福利国家;二是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存在着虚高问题,企业被平均的现象十分严重。

  个人和企业承压

  网民“舒圣祥”指出,当下的情况是,社保缴费率始终未曾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却跟随平均工资上涨,缴费支出增加确定无疑;相比之下,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却是不确定的,养老金面临巨额缺口的阴霾始终都在。对个人,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而言,近半工资缴社保会影响其生活质量,压缩其消费意愿,不利于增进居民幸福感和提振社会消费。

  数据显示,目前法定的五项社保缴费之和已达工资的40%以上,缴费水平明显偏高,为北欧五国的3倍和G7国家的2.8倍,东亚邻国的4.6倍。如果再加上“一金”,“五险一金”已接近甚至超过工资总额的一半。

  还有网民指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让处于经济下行状态中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目前企业税负已经处于高水平,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再不停地提高,属于变相加税,多数企业将无力承受。

  网民“许晓明”指出,缴费比例过高,企业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为确保足够的盈利空间,企业必然要压缩工人工资;要么,为确保工人工资等运营成本不变,企业必然要压缩盈利空间,而没有足够的盈利作保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活力必然受挫。让正在转型中的企业承担比目前更多的社保支出不现实,也不客观。

  须多方突围

  网民指出,地方政府选择提高社保收费乃是“无奈之举”——地方政府债务压力不断加重,社保缺口却越来越大。但竭泽而渔的做法,最终将伤害地方的长远发展。适当调高缴费标准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我国社会保险费率的合理水平和“红线”。

  网民“武洁”认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浮或许能暂时缓解社保即收即支的眼前缺口,只不过,假如社保体系自身不走向完善,不真正去填补空账,坐实社保个人账户,仅仅是社保缴费占比上浮,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保问题,恐怕只能让社保的缺口不断加大。

  网民“张枫逸”也指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浮不能单兵突进,要在降低社保缴费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等多方面下功夫。

  (记者 班娟娟 整理)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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