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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股价重挫反思:淘宝模式能否克服“假货”的先天缺陷

2015年02月04日 06:5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4日讯(记者 张无)近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布的2015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该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40%,至42.2亿美元,但低于汤森路透分析师平均预测的44.5亿美元。财报还显示,基于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阿里巴巴第三财季净利润为9.6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每股摊薄收益为0.37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

  阿里巴巴股价重挫

  近期,受一系列因素影响,阿里巴巴股价呈现下跌趋势。1月29日当天,阿里巴巴股价甚至重挫8.78%,收盘价惨跌到89.81美元。到1月30日,阿里巴巴股价才略显止跌迹象,当日收盘价为89.08美元,跌幅为0.81%,市值跌到2238.60亿美元。

  之前高调上市的阿里巴巴第三季度财报反映的业绩并没有符合预期。下跌的股价与上市之初的风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盘交易。开盘价92.75美元,较发行价上涨36.3%。截至收盘,阿里巴巴股价暴涨至93.89美元,涨幅达38.07%,市值高达2314.39亿美元,超越Facebook成为仅次于谷歌的第二大互联网公司。其市值甚至超过2013年葡萄牙GDP,后者为2200亿美元。

  淘宝模式的是与非

  2003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投资创立淘宝网,其最初的定位是C2C(Consumer to Consumer)的电商平台。即使后来开通B2C(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C2C仍是淘宝的立足之本。淘宝建立之初,最大的特点就是免费,“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吸引了大批的消费者和网店商家。为了和线下展开有效竞争,淘宝平台一开始也只能打“价格战”,以低廉、快捷、方便的模式大幅降低经商的门槛,这样不仅促使其以惊人的速度迅猛发展,也避开了e-Bay、易趣等电商的围追堵截。

  毋庸置疑的是,淘宝的成立与发展,不仅是商业模式的巨大创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品种繁多、价廉物美的商品,而且解决了大量的人员就业,尤其是淘宝村的兴盛,为农村劳动力创业提供了新渠道。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淘宝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占据中国电子商务80%的市场份额。根据《2014淘宝村研究报告》显示,到2014年12月,全国已发现的淘宝村数量增至211个,网店7万家以上,直接就业人数超过28万。

  但是,独特的商业模式在给淘宝带来丰厚回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假货的潜滋暗长。一是商品销量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许多店主不惜以低于成本价来销售产品,要想赚取利润,出现假货也不足为怪了。二是很多消费者就是冲着价廉而去,至于是不是假货并不是很重要。三是卖家通过“刷单、刷钻”等行为来营造热销假象以掩盖售假情况,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很多正品厂家承担不了高额营销费用而凋敝,反而是假货店越卖越火。

  业内人士认为,假货给淘宝带来的繁荣只是假象,长期来看,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消费者购物体验差,逐渐失去对商家的信任;淘宝声誉会遭受巨大的损害,资本市场也会受到影响;优质商家在价格战中步履维艰,生存环境遭受挤压。

  一直以来,淘宝也在采取大量措施进行打假。比如对假冒商品的交易订单进行“延长交易超时”的处理;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出售音像书籍类商品的卖家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最近消息称,淘宝将设立300人“打假特战营”,专职帮助线下打假。

  假货问题不仅仅是淘宝一家的困境,而是电商平台普遍面临的问题。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业内人士认为,首先,电商平台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用“第三方平台”的理由将自己置身事外。第二,单凭一方的力量远远不够,打假需要各方联合。具体来说,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卖家的违规成本。电商平台具有海量的一手信息优势,可利用大数据分析、筛查、监督制假售假行为,然后及时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对消费者而言,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鼓励消费者及时维权,举报监督违规卖家。而电商收到投诉后,也要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第一时间及时快速地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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