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下午的ETF50期权合约交易触发熔断机制,已成为当前市场关注的一个热点,而有关股票现货市场推出熔断机制的讨论,则在前年8月份“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再一次发酵。
“就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现状来看,并不急于引入熔断机制。”信达期货高级分析师崔语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熔断机制最早起源于指数期货,主要是为高杠杆衍生品的日内波动提供减震作用,而国外证券市场之所以大范围采用熔断机制,也与其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开放程度密切相关,比如对于股票的做空机制、T+0机制以及更多地采取杠杆交易的渠道。
在1987年美国“股灾”一周年后,1988年10月19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熔断机制,在以后的18年中,美国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股灾”。
目前,除了股票期权外,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曾经引入过价格熔断机制,但于2010年1月份取消。中金所曾表示,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施该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此外,我国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目前,股指期货单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上交所基金和衍生品部分析师余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权等衍生品和股票现货市场的运作原理不一样,期权具有到期的性质,而股票现货则不具备。同时,在期权启动初期,需要对市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崔语言认为,衍生产品市场采取熔断机制有必要,而对A股现货市场来说,目前涨跌停限制基本可以达到对日内波动风险的管控。
市场人士认为,交易所还需大力完善交易应急机制,一方面,应该对个股短时间内的巨量交易进行限制甚至暂停,降低其对股指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参考香港股市经验对股票竞买时的报价实行价格限制,以即时市价作为基点进行调整,以限制股价瞬时暴涨暴跌。
“对于推出熔断机制而言,A股可以‘未雨绸缪’,但现在推出还为时尚早。”崔语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