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取消对银行“小微贷款增量”的考核,取而代之的是“小微贷款增速、户数、申贷率”三个指标,以此来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
银监会表示,2015年将以《指导意见》来引导银行业金融资源惠及更多小微企业。其中变化最大的是,银监会调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目标,2015年的考核不再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这两个标准,而是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标准全面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也就是说,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对此,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以“三个不低于”为考核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标准,意在要求银行更加注重贷款的覆盖率和银行的服务普及程度。